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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钟长鸣:内江交警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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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7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全警钟长鸣:内江交警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内江融媒记者 付垚霖

6月26日,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酒驾警示、高风险企业、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以及终生禁驾人员,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1、2024年3月20日,驾驶人刘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东兴区321国道1972km+300m处时,与驾驶人黄某停放在路边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驾驶人刘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依法认定,驾驶人刘某某驾车对道路情况观察不足以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驾驶人黄某驾车未按规定停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2、2024年3月23日,驾驶人杨某某驾驶重型货车行驶至东兴区321国道1960km+100m(椑木镇园圃村)处时,与同向行驶由邹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邹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依法认定,驾驶人杨某某超车时未拉开横向安全距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驾驶人邹某无责任。

3、2025年6月22日,驾驶人吴某某驾驶小型汽车在隆昌市环城南路与肖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经依法认定,驾驶人吴某某违反了“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的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酒驾警示

1、2025年5月30日,驾驶人陈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汉安大道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挡获,经现场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浓度测试仪对陈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7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针对陈某某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罚款1300元的处罚。

2、2025年5月31日20时30分,驾驶人曾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行至隆昌市万隆路万隆桥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挡获,经现场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浓度测试仪对曾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查,曾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曾某某作出合并处罚款2600元。

高风险运输企业

1、威远县乐驰贸易有限公司

2、内江顺丰物流有限公司

3、内江市名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4、内江市瑞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5、内江市鸿滨物流有限公司

6、内江华璟物流有限公司

7、内江市飓峰物流有限公司

8、内江市凯跃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9、内江市陆达货运有限公司

10、内江市渝丰物流有限公司

事故多发路段

1、市中区乐贤大道事故多发。

2、东兴区321国道椑泗路交叉路口事故多发。

3、内江经开区壕子口路事故多发。

4、隆昌市兴隆桥路口事故多发。

5、资中县247国道1460km+900m、国道321线2015km+350m事故多发。

终生禁驾人员

2023年10月3日,驾驶人陈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沿隆昌市万隆路往金沙时代广场方向行驶,行驶至古湖街道万隆路湿地公园门口时,与横过人行横道上的行人刘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陈某及刘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血液鉴定,驾驶人陈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6.63毫克, 达到醉驾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陈某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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