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阳春镇香梓养殖场江安县阳春镇合香村百村百万生猪产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我单位委托重庆延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江安县阳春镇香梓养殖场江安县阳春镇合香村百村百万生猪产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江安县阳春镇香梓养殖场江安县阳春镇合香村百村百万生猪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安县阳春镇合香村百村百万生猪产业项目; 建设单位:江安县阳春镇香梓养殖场; 建设地点:江安县阳春镇合香村机房头组;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猪场建设用地75000平方米,能繁母猪600头,年出栏生猪15000头,建设配怀舍、分娩舍、保育舍、育肥舍、隔离舍,水泥漏缝板系统,限位栏位、饲喂系统栏,分娩床,保育栏,风机水帘系统,自动投料系统,自动饮水系统,环保设备,粪污收集池,黑膜沉淀池,干粪堆积棚,沼液池储存池。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联系人:邓富,联系电话:18989226122)。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包括个人、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团体),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非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不在征求范围之内。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联系人:邓富,联系电话:18989226122,邮箱:122121533@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注2: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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