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擦挂,6月15日晚18时09分在成都山姆会员商场(武侯)店地下负一楼停车场停车,购物后于20时08分发现车辆右门有明显擦挂痕迹,打了110及122报警及事故电话,后打电话给山姆服务电话02860802830要求理赔,对方说不承担理赔及保管,这么大一个商场,我们车主车辆被擦挂找不到肇事者,车辆在你们停车场停的,你们没有尽到看管理责任,不该你们出面处理赔偿吗?6月16日把交警一分局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拿到山姆店要求理赔,然后你们负责人就一句话等后续处理,还爱答不理的,6月17日16时53分态度恶劣说没法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icon》第八百九十七条,该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诉求:山姆必须处理赔偿或维修事宜。要求山姆正面回复怎么处理。有消费凭证有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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