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俊、罗予、杜唱白三人的房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云栈园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内,2023年4月8日请求人的代理人罗斌发现该房屋已被拆除,该房屋原为 10人按份共有,房屋面积50.58平方米,加上院坝,该房屋实际土地面积约120平方米。《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广征拆信处(2024)95号》,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承认云栈园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原广元市利州区房屋征收中心(已合并到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于2015年10月与四川四海爆破有限公司签订广元市云栈园棚户区房屋拆除合同,负责云栈园棚户区内被征收房屋拆除、建渣清运等工作,并承认四川四海爆破有限公司误拆了我们的房屋。代理人罗斌多次与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协商,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均不按照公告的《云栈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对左俊、罗予、杜唱白房屋和房屋内的损失进行赔偿,四川四海爆破有限责任公司也不对未征收的所谓“误拆”的三个所有权人房屋和房屋内设施和物品进行赔偿,至今已经有2年多时间未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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