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巴居士”网友:
您咨询的门诊慢特病、新农合二次报销等相关问题已收悉,现结合我市现行医保政策回复如下:
一、关于“如何办理慢性病门诊报销?”的问题
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需到辖区内市、县(区)医保局委托的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慢特病认定,查询网址: https://ylbzj.cnbz.gov.cn/bsfw/xxcx/22076403.html。认定医疗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将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信息及认定结论录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经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后,参保患者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认定标准的具体规定详见《巴中市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巴医保规〔2022〕1号),文件公开网址: https://ylbzj.cnbz.gov.cn/public/6596251/22011614.html。
二、关于“新农合二次报销的条件及标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问题
2013年,我市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享受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起付线为我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2024年度为13504元);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起付线降低50%(2024年度为6752元)。分段及赔付比例为:扣除起付标准后,0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赔付6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部分赔付70%,20万元以上的部分赔付85%(以上比例为2024—2026年度的赔付比例,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支付比例相应提高5%。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已实现“一站式”系统自动结算,符合条件的人员无需申请,自动享受。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非联网医疗机构发生的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可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大病保险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实现“一站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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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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