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相关部门在经过论证并征求多方意见后,初步形成了《德阳市城区秋冬季机动车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目前,这一方案已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公众可以在2024年10月1日前,向相关部门提出自己的意见。 根据《方案》,德阳市城区秋冬季机动车限行区域包括:青衣江路(不含)—西一环路(不含)—长江西路延长线(不含)—西二环路(不含)—金沙江路(不含)—庐山南路(金沙江路至嘉陵江路段,不含)—嘉陵江路(庐山南路至东一环路段,不含)—东一环路(不含)环线以内区域所有道路。 限行时间为每年重污染天气高发时段11月1日起至次年1月31日,每日7:00至20:00(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周六、周日不实施限行措施)。 限行车辆包括除悬挂合法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载客及货运车辆;公共汽车、大(中)型省(市)际长途客运班车、在我市具有营运资格的出租车(含网约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工程抢险车和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及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应对突发事件的移动指挥车、方舱指挥车、应急通信车、应急救援等应急保障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线路、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之外的所有本地籍及外地籍机动车辆(含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车辆)。 《方案》规定,按照机动车号牌尾号实施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具体对应规则星期一限行号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 星期二限行号牌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 星期三限行号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 星期四限行号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 星期五限行号牌尾号为5和0的机动车
从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社会公众均可针对《方案》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南路228号),邮编:618000。也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dyzxxd@126.com。或通过拨打电话0838—2204542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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