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沃兹尼亚克首次就”TikTok法案”发表看法。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沃兹尼亚克此前表示,他从 TikTok 中获得了很多乐趣。他认为,如果有隐私原则,那应该使其适用于每家公司或每个国家。而不是说,在某些情况下,取缔某个软件,在其他情况下,又是另一重处理方式,“我不喜欢这种虚伪”。
沃兹尼亚克1976年与生意伙伴乔布斯(Steve Jobs)共同创立苹果电脑公司(Apple Computer)。同年,沃兹尼亚克亲手组装了200台一代苹果电脑(Apple I),当时定价666.66美元/台。
本月早些时候(3月13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仅用一周时间就以352票对65票的压倒性多数,迅速通过一项涉TikTok法案,该法案要求中国科技公司字节跳动在165天之内剥离旗下短视频应用程序TikTok,否则TikTok将在各大应用商店被禁止上架及中断托管服务。
20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一致通过一项名为《保护美国人数据免受外国对手侵害法案》(以下简称“数据隐私法案”)的两党法案,禁止第三方实体向中国、俄罗斯等“外国对手”出售美国人的“敏感数据”。
据“政客”新闻网报道,上述两份法案“相互补充”,数据隐私法案可以防止“外国对手”通过TikTok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取美国数据。
当前,上述两项法案都需要在民主党控制的参议院获得通过,并由美国总统拜登签署才能正式成为法律。
针对美方以“担忧国家安全”为由一再对有关企业搞有罪推定、无理打压,我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曾表示,中方一贯主张,数据安全问题不应成为个别国家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国家力量无理打压别国企业的工具。美方迄今未能拿出证据证明TikTok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美方应停止在数据安全问题上散布虚假信息,停止无理打压有关企业,为各国企业在美投资经营提供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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