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1月11日下午五点,恩阳一名交警追赶我儿子,他既没有交通违章,也不是无证驾车,最后导致我儿子摔下高高的院墙,膝盖粉碎性骨折,现在躺在医院三天了,没有钱做手术干熬着。 事发后我们赶到,才知道此事,围观群众无一不同情。恩阳交警追赶我儿子,是为了儿子一桩民事经济纠纷,对方当事人的弟弟沈经念,在巴中交警支队工作。我儿子经过法院判决一桩10万元的民事经济执行案子,我们已经支付对方5万元。疫情三年后经济下行,不好挣钱大家都知道,巴中、恩阳挣钱更难,这个绝不是借口,大家都感同身受这几年谁挣钱了的?我儿子负担大三个孩子要养,吃饭穿衣上学,实在拿不出,但我们并不说不认账。确实没钱给,利息我们都愿意认,一旦有钱必定执行义务。有钱不给是老赖,没钱了山穷水尽了实在拿不出,如此逼人。
我儿子经济民事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弟弟,在巴中交警队工作。执行案件本该法院负责,有执行法官和执行干警,为何恩阳交警越权介入?是否有公权私用,公权为亲,如果对方当事人的弟弟不是交警,会这么干不? 事后恩阳法院临聘人员张毅带着三名法警(临聘)开着警车来到交警追赶我儿子受伤现场,交警逃离现场。法院临聘人员张毅也未抢治我儿子。还是我儿子打的120,法院临聘法警还对儿子搜身,请问法理何在?人道主义何在?他们的这种执法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 现在我儿子躺在医院每天遭受伤痛折磨,本就穷困潦倒,手术无钱,以后如果残疾严重,上有我们老人,中有老婆下有三个孩子,该怎么办?如何活? 恩阳交警违规违法越权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恳请各级领导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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