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553|评论: 48

[群众呼声] 广安区教体局何时把爱贝斯英语培训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证据移交给广安区公安局?[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13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安爱贝斯英语培训学校无证经营英语培训,涉嫌非法经营罪,广安区教体局对爱贝斯英语培训无证经营做出行政处罚200多万元,爱贝斯至今未履行罚款(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对爱贝斯英语立案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也未见履行结果),广安区教体局未把爱贝斯英语培训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证据向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进行刑事案件移交,导致至今未依法对广安爱贝斯英语培训学校及其法人依法追究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监察、检察建议申请书已送达给广安市、区人民检察院和纪委监委,盼依法处理结果……
          相关链接: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规范意旨
本条的目的是解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问题,在法条结构上,设计了行政执法监督、处分、刑事责任三层次结构。
二、对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监督,不同监督机关应当结合职责分工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一)行政执法监督
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违反有关规定,逾期不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由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移送,并对其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执法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不移送,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的,由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拒不改正的,对其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给子记过以上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检察监督
人民检察院侧重刑事司法领域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进行立案监督。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七日内将关于不立案理由的说明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 (一)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 (二)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三)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或者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有异议,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的。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第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 院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检察意见:(一)检察机关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而不移送的;(二)有关单位和个人举报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而不移送 的; (三)隐匿、销毁涉案物品或者私分涉案财物的; (四)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追究而不移送的。有关行政执法人员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监察监督
监察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利用职权干预、阻挠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法律责任
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反本规定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处分的程序、申诉等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有案不移”可以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规定了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应承担刑事责任,规定的刑期比一般领域更重。
[size=0.2]本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4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4-1-19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当事人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可以到广安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具体咨询。感谢您的留言。

2024年1月19日
满意(0)
不满意(1)
狄仁杰(匿名发布)
狄仁杰(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13 12:47
@广安区教体局局长出来回复

发表于 2024-1-13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局里面水啥时候才能清?群众期待中,搞教育的带头乱整!
有啥资格教育好学生,可能祸害下一代人!
希望保护伞些重视,不要为未来班房的人保护了,呵呵
达摩(匿名发布)
达摩(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13 14:31
1月11日和12日,湖南高院和雨花法院均通报了这一起涉教育民生的典型案例。2019年6月,长沙大批小学生家长为孩子在某英语培训机构注册了不同级别的培训课程,并对照《学生课程注册合同》缴纳了培训费。2021年8月15日,该英语学校以一纸《告家长书》关停了他们在长沙市范围内设立的所有培训学校,并告知学生和家长,学校改为提供第三方线上平台完成剩余课。但事实上,该种方式根本无法继续履行教学义务,于是家长们纷纷要求解除与该校签订的合同、退还未开课程培训费用。培训机构无法退费,68名家长决定拿起法律武器,起诉维权。“我们向长沙市雨花区法院立案庭提交了系列资料,很快案件立案到达保全组和审判组。(法官)也是多次的和教育局进行沟通接洽。”一位家长介绍。在法院这边,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向雨花区教育局调取相关证据,并依法批准了原告方提交的财产保全申请。本案审理期间,雨花区教育局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告某英语学校的财务状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公私账户混用,被告陈某某从私人账户支付奖金和提成,从公用账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支付购房款。法院判决由某英语培训机构折价退还剩余课时费用,公司股东陈某1、陈某2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2023年3月4日,家长们到雨花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申遇友带领团队在执行过程查询到,被执行人陈某某名下有一套房产位于芙蓉路繁华地段的商住房,面积500多平米。考虑到该系列案涉及多名申请执行人,且大部分为学生家长,执行法院加快了资产处理进度,最终上述房产于2023年8月以500余万元价格拍卖成交。执行法院持续跟进,并督促完成了交割手续。在扣除了与本案无关的一些案外费用后,于8月28日开学前夕,将剩余案款209万元全部及时发放到了68名学生家长手中。“我们的这一起案件得到了圆满的执行。要相信法律、相信人民法院,这是雨花区法院每一个岗位上的法官、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共同努力的结果,感谢!”一位家长表示。湖南高院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是: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普遍存在于教育培训行业,有些培训机构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闭店歇业,当“跑路”成为不少机构面对经营状况不善作出的“脱身之计”时,消费者的权益往往很难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消费者在购买教育产品时,应审慎选择教育部门备案审批、具有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认真审查培训机构的教育资质和经营状况,避免出现教育机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一旦发生纠纷,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时间采取维权措施,避免权益落空。

发表于 2024-1-13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纪委监委和人民检察院的调查处理结果
达摩(匿名发布)
达摩(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13 15:53
某说事未学法,也不了解真相,胡乱说一通和稀泥,广安区教体局知道无证经营还不知道非法经营罪吗?广安区教体局隐瞒涉嫌非法经营罪换成涉嫌诈骗罪向公安局移交属搞偷梁换柱吗?

发表于 2024-1-13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4-1-13 15:35
广安区教体局曾经以涉嫌诈骗罪移交给广安区公安局,爱贝斯不涉嫌咋骗罪。广安区教体局对爱贝斯涉嫌非法经营 ...

你说这个案子小KS而已,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发表于 2024-1-13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4-1-13 15:53
某说事未学法,也不了解真相,胡乱说一通和稀泥,广安区教体局知道无证经营还不知道非法经营罪吗?广安区教 ...

你说这个算啥子哦,区教育局它们连省教育厅都敢骗,教育厅的干部都直摇头!
成吉思汗(匿名发布)
成吉思汗(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13 22:04
@广安区纪委监委
关羽(匿名发布)
关羽(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13 22:05
@广安区人民检察院

发表于 2024-1-14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4-1-13 22:05
@广安区人民检察院

你吼的这两个单位管不到教育局,属于同级单位!甩都不得甩她们!
上级单位叫区教育督导办!督导办里面的头目就是几个副区长和部分委员,其它单位头目挂名!
说穿了,区上才是它们的直属领导!



后羿(匿名发布)
后羿(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14 09:52
@广安市纪委监委@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发表于 2024-1-14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4-1-14 09:52
@广安市纪委监委@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你吼这两单位一样,最终回到市教育局政法科,它们说弄才弄,搞不好给你掰歪歪道理!
后羿(匿名发布)
后羿(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14 10:32
区教体局在此案行政复议遭40多个行政复议败诉啊,700多名学生家长预存200多万学费至今未追回,期望广安区教体局尊法依法移交涉嫌非法经营罪证据给广安区公安局

发表于 2024-1-14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4-1-14 10:32
区教体局在此案行政复议遭40多个行政复议败诉啊,700多名学生家长预存200多万学费至今未追回,期望广安区教 ...

看是个小事情,真若进了公安经侦队调查,区教育局好多娃,要去班房里耍了!

发表于 2024-1-14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区和市教育局,不好好带领自己的团队,搞好教育,整一身的铜臭味,脑子里全装的这里吃钱,哪里吃钱,这个问题是好多年了,不是今天!对得起一代人吗?你们领薪水的时候心里踏实吗?你们吃钱的时候有想过孩子们吗?
   “人偏激的认为”,你们毁了一代人,让孩子们价值观发生扭曲,因为教育应该是思想自由的,而不是金钱左右低级趣味的。
      这是作为家长,看到社会上有如此多的教育问题,最深的痛。我们应该反思,应该彻底改变,让教育成为我们民族振兴的基石。
      教育局自然影响教师队伍,教师队伍自然影响学生!你们说是不是影响一代人的人生观?
    等孩子们成人,是不是会沿袭接受到的价值观,学老师,学教育局那些铜臭??
    钱财谁不爱?但要取之有道在学校里,老师就像教育的导师,他们的言行举止会影响到学生。所以说,教师队伍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如果教育局没能尽到责任,那么教师队伍的素质自然也会受到影响。教育局不应该只关注自己的利益,而应该把教育当作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教育应该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基石。教育不仅仅是为了让学生取得好成绩,更是为了培养他们的素质和能力,让他们成为有用的人才。只有高质量领导团队的教育,才能为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教育应该是思想自由的。老师和学生都应该有自由思考和表达的权利,而不是被金钱左右。教育应该是一个纯粹的领域,而不是被金钱和利益所污染。只有这样,教育才能真正发挥出它的作用,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为了确保教育质量的提升,我们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教育监管体系,其中包括政府的强制监管、教育部门的自我监管、社会的舆论监督以及家长和学生的反馈。
1:政府应该制定相关的教育监管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并定期对教育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监管部门应具备专业化的素质和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管和评估。
2:教育部门本身也需要建立健全的自我监管体系,包括学校的内部管理、教学质量评估以及教师的资质认证等。
社会舆论也应该成为监管教育的一部分,群众通过媒体和网络的力量,对教育领域的不良现象进行揭露和批评。
最后,家长和学生的反馈也至关重要。教育机构需要注重家长和学生的权益,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及时回应家长和学生的反馈和建议。
通过以上的措施,我们可以全面加强教育监管,确保教育质量的提升,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

不知火舞(匿名发布)
不知火舞(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14 12:23
要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要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要加强政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典韦(匿名发布)
典韦(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14 23:13
政府、纪委、检察院是否依法监督拭目以待
狄仁杰(匿名发布)
狄仁杰(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15 16:53
无证经营3年左右居然没有依法监管,跑路2年多还没得依法结果?

发表于 2024-1-16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保护伞干扰,公安局无故撤销刑事立案侦查,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公安局的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你可以向该公安局的上级公安机关提交申诉书,说明撤销刑事立案侦查的原因不合理,并要求重新立案侦查。
2. 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如果公安局不重新立案侦查,你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人民检察院监督公安局重新立案侦查。
3. 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公安局不重新立案侦查,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决公安局重新立案侦查。
(行政诉讼起诉状(模板)https://www.mala.cn/thread-16572200-1-1.html
4. 向新闻媒体曝光。你可以向新闻媒体曝光,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舆论的压力,促使公安局重新立案侦查。
总之,如果你认为公安局无故撤销刑事立案侦查,你可以采取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条款: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采取措施,及时侦查,查清事实,收集证据。
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