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事实:
我因为没找到车位,于是就把车停在了别个饭店的旁边。事实上停得非常靠边,并没有影响车辆与行人通行,只是没有停在规定的车位上。然后就收到了短信,然后就赶去挪车了,谁也不敢拿分和钱开玩笑嘛。但是呢,由于路途稍远了一点,晚上6点28分收到短信,48分才开走。然后呢,就被开罚单了。罚单上显示的时间居然是6点53分。于是就觉得很冤,人家早就用违法记录仪把违法事实锁定了,于是就想投诉嘛。以下是投诉经过。我
我打110提供交警投诉电话2241500长达1个多小时没人接电话,于是打12345,然后交警联系我的,我把所谓冤枉的经过给工号GF0662的女交警同志讲了一遍,该交警同志是这样回复我的。
1、我所说6点48分开走了,却开了6点53分的罚单,肯定是我的时间工具出了问题,否则请我提供证据。
2、按照规定,车辆违法停放了,交警有权立即就下罚单,但是省上出了柔性执法的文件,所以交警发了提醒信息,信息是明确要求马上立即开走。
3、给车主发信息已经是够宽容了,好似法外开恩多大的恩典,车主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言语中即有一套一套的官话,也透着当官的优越感,就是不讲人话,就是没有与群众换位之心,就是搞官民对立。
说点道理,希望得到舆论支持。
1、交警部门的执法记录仪有没有按时检测,凭什么就那么肯定只能是车主的时间工具不准确,请交警部门把执法记录仪的检测记录公开一下。
2、所谓柔性执法的提醒短信纯属钓鱼执法、随意执法、无担当执法、规避责任执法,你叫车主立即马上开走,这个立即马上是多久嘛,回复是没有标准,就是马上。这纯属机械执法,这哪 叫什么柔性执法,这分明是以形式主义贯彻省上柔性执法的要求。
3、我在投诉中再三解释,我收到短信即去挪车,虽然在交警所谓的开罚单之后,但基本事实是我配合执法了啊,既然你叫柔性执法,我现在申请取消这个罚单,应属合情合理。但是交警根本不理会,只强调他的执法记录仪。他没错。甚至言语逼我行使权利。联系内江市出台四不贴单,广安交警这个根深蒂固的执法观念是好官威,好落后,好可怕哟。把市民当对手对立方,只讲孰是孰非,哪有温暖。把车停在非停车位的位置,违了什么法,违了多大个法。我们申请人大机构、司法局权威解读一下嘛。你这也违法,那也违法。惟独你立法与执法的人不违法,这算个什么事,你在群众提出申诉的情况下还是那么形式主义、教条主义、机械执法,你还算什么党领导下的为民服务,你纯属以形式主义、教条主义损害党的领导的公信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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