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的症结
文/南湖居士
一直想写篇文章,讨论村民私自建桥被判刑的事件。看过公布的资料,经过许久思考之后,我对此案的概括是一个字:乱。网上各种各样的声音都有,多方观点争执不下,相互对立,叫人心中疑惑。
从可以确定的证据来看,当事人获取的五万余元钱,与搭桥时候投入的资金仍旧相差很远,说是入不敷出,应该是事实。依照记者采访当地村民反馈的消息,搭建浮桥使得来往方便,没桥需要绕行几十公里,大抵又能得到一个结论——即使真的像传闻所描述的反转一般,他们是组织排班,强行收费的村霸,而且屡教不改,也无法因此否认修桥是办了一件解决出行困难的好事。
那么问题来了,做好事的不仅没有好报,反而判决有罪,说明现今的法律存在较大的漏洞。把寻衅滋事称为口袋罪,早就不是一天两天了,倒是模糊不清的滥用,最近呈现愈加可怕的趋势。无论什么言行,凡是朝这条罪名里面套的,统统适用,未来的发展方向可想而知,就是群众只讲究稳妥优先,不管它是好是坏,一切事情全都不敢干,好人好事热心肠将渐渐消失。再回顾曾经的例子,给出批评意见的言论,扣上一顶“辱”和“仇”的帽子,加以震慑、惩戒、整顿,亦是数见不鲜的。于是,似乎明白了真话的不当属性,还是藏进肚子为妙。最后,没人发帖了,没人回帖了,论坛、社区、自媒体处境艰险,网络沦为一潭死水。
既然社会提供不了容错的空间,又难免做得越多错得越多,索性选择了静观其变,实现明哲保身,便是不作为的症结所在。当然,有另外一种主张,是私搭浮桥造成不小的安全隐患,威胁日常的公共秩序,也的确非常有道理。但是,按法律规定,不允许老百姓自己动工,想来,一般处理交通设施不完善的矛盾,地方政府有责任提升相关服务。那其实反映了官方的不作为,导致“只执法、不办事”的诟病不绝于耳。
然而,谈及官方的不作为,源头到底仍是容错的空间太有限。姑且不提复杂的审批流程和繁琐的建设手续,对工作的开展形成了巨大的阻碍,偏偏还有追责问责的制度进一步的束缚,更加使得执行者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充满顾虑。眼前,害怕失误,继而轻易不敢尝试,最终沦落到大家不作为的局面,算是从上而下的普遍状况了。我以为,若要破除大范围的躺平摆烂,反思严苛僵硬的法律、规章、政策,才是关键。将一味追求的高标准适当放宽松,让每一位劳动者充分施展拳脚,同样留给基层一条活路,究竟是利大于弊的。
2023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