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的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相关行政处罚是依法依规进行,制售凉皮等冷食应取得经营许可。
上海三家餐馆因卖凉皮被罚5000元
6月7日,有网传消息称,上海米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金桥分公司因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被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000元。具体违法事由为,当事人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在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的情况下,于店内加工切配黄瓜丝作为凉皮配菜,在店内及美团外卖平台经营含有配菜黄瓜丝的凉皮。当事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罚款5000元并没收119元。
6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发现,除前述的上海米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金桥分公司外,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桌福小吃店、上海哆美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也都因为售卖含黄瓜丝的凉皮,被罚款5000元。
对涉事门店的处罚信息(来源天眼查)
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涉事的三家门店,其中两家表示不想谈论此事。另一家门店店主表示,其店子原本是卖饼的,后来在外卖平台上架了凉皮,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某监管所执法人员表示店里不能卖凉皮,没收了店里卖凉皮的80元钱,罚款5000元,如今店里不再售卖凉皮。
被处罚是不能卖黄瓜丝,还是不能卖凉皮?对此店主明确称,“是不能卖凉皮。”记者了解到,这家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中,确实不包含冷食类食品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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