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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四川这5个行业纳税人可免这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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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6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于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交通运输等五个行业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交通运输等5个行业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适用对象

五个行业具体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旅游会展服务和生态保护。

免征方式

免征方式为“自行判别、提交声明、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

施行时间

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解读

一、关于适用对象

纳税人无论从事五个行业其中之一或者多个行业混业经营,只要规定期间内五个行业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其应税房屋和土地不区分自用或者出租,均可享受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土两税优惠。

二、关于免征方式

免征方式为“自行判别、提交声明、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免征条件,无需提交免税申请,只需提交《适用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声明》即可直接申报享受免征税款,提交途径为电子税务局或者办税服务厅。

按照《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土两税。“2023年上半年”应整体连续计算,根据设立时间不同,纳税人只能选择2023年1至6月或者2023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期作为免税期间,不得单独从中选择某一时间段作为免税期间,用于计算销售额占比并据以享受免征优惠。

举例:

某企业2023年2月1日成立,登记行业为房地产业,实际从事的行业为房地产租赁经营业和住宿餐饮业,具体内容是将自持的部分开发产品对外出租给其他纳税人用于批发和零售业、文体娱乐业等,另将自持的部分开发产品用于自营住宿餐饮业。2023年上半年应申报缴纳的房产税(含出租及自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共计5万元。 QQ截图20230416080358.png

2023年5月18日,该企业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房土两税申报,2023年上半年其从事各行业的实际及预计销售额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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