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南江县环保局局长刘志强的一封信
刘局长,随着长赤、正直等污水处理厂的所谓的特许经营者“新开元公司”原形毕露,现在已正式进入破产程序,2016年底,大家都认为“特许经营权转让”是公平公正的,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但因为你在2017年接任局长后,就采用乱作为的方式破坏了对环保局原有“转让”工作有规可循的安排和部署。
你一切以新开元公司的利益为出发点,完全不顾及老百姓合法权益被侵占,甚至完全不顾及前任张林局长,和前任李善君县长他们在2016年对污水处理厂“转让”工作的良苦用心。
七年后的今天,“转让”的后遗症由于你具有“弄简为复”的非凡能力而一直得不到妥善处理,让人开始质疑当年“转让”的合法性,依据国家在2015年施行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之规定,成杰公司和新开元公司对污水处理厂的“转让”协议是违法行为,当年环保局的同意和县政府十八届第三次常务会的批准同样是非法和违规的!
现在,我们更是不得不质疑,所谓特许经营权“转让”的背后到底有多少相关公职人员得到了不法利益!
刘局长,成杰公司早已经卷款跑路,新开元公司即将破产,好事被你整成坏事,你难道还没有清醒吗,赶紧发挥一下你拔乱反正的能力吧,唯有依法依规,你才能解决这个自己搞出来的难题。
请不要再继续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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