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是枣山园区的一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每个月到手工资本就不高,还要养家糊口,过得也很是拮据,但随着近期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相继根据中省市的要求进行机构改革,我现在已成失业人员,这让我本不富足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机构改革,是广安大的政策方向,我们自然奋力支持,但同样是改革,为什么我们枣山园区的劳务派遣人员会被区别对待呢?据我所知,协兴园区上个月并入广安区时,协兴政府给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双向选择,要么安排进广安区其他机关,要么协商一致解除协议(解除协议的条件大概是:立即足额发放工作人员应得工资及绩效,实行N+1*4500的赔偿处理,并且还可以领取失业金)。反观我们枣山园区合并到经开区,国庆七天假期回来后,很多人被一脸懵的安排到其他单位去了,而且事前都没有经过本人同意,还诉求无门,直接不再是原单位员工。我们很多人国庆前还在隔离点当志愿者进行奋战,结果一回来发现已经不再是原单位的人了,而且大部分都是在枣山园区干了好几年的老员工了。因为我无法胜任被强制安排的新单位的工作,所以不愿调岗,但这样的结果只能说是我自己不干,要我主动辞职,本想着就算我自己不干我还可以领几个月失业金,但结果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这不就是明摆着逼我们辞职吗?还是没有任何赔偿的那种辞职,连基本的失业金都领不到。最后,我还是想说一句,同样是改革,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希望经开区领导给我们这些不愿意强制换单位的员工一个合理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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