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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维权难!还请广大网友帮忙![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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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30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行政复议没出结果前,于2022年9月29日发出强拆决定书。我多次前往司法局和纪委实名举报,但金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然我行我素,还望广大网友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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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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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9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交至金牛区。
发表于 2022-10-10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我们调查核实了您的诉求,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未经规划部门许可,四川省三公实业有限公司在金牛区赛云台西一路8号五福花园绿化带修建了面积为229㎡的砖混结构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属于违法建设。按照相关程序,金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9月29日向四川省三公实业有限公司下达了《成都市金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改正措施决定书》。若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您未留电话,无法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五块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83431929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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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9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交至金牛区。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7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牛区应急办 发表于 2022-10-10 15:43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我们调查核实了您的诉求,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综合行政执 ...

  我公司已于本月10日向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10月27日五块石执法中队带人擅自凿打9号楼墙体,致使墙体受损,已影响正常经营。在法院受理,未判定前,五块石执法中队这种野蛮执法请问依据何在?在他们眼中还有法律吗?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7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卡

发表于 2022-10-27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10-27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还是违章建筑啊,你只是质疑这点:在你提起诉讼的时候就被人给拆了,程序是否合规。
百度了下,看到的说法是,在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所以,你在诉讼的时候,是否提了要求停止执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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