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宜宾日前推出针对学生私自到户外“野游”的奖惩机制,对于发现并规劝的群众予以现金奖励,对涉事学生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相关政策获得舆论点赞。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7月23日发布关于“预防学生溺水随手拍”预警奖励公告称,广大群众一旦发现学生私自或擅自(无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陪护)结伴到江河、湖泊、水库、山塘、积水坑等野外危险水域,戏水、游泳、划竹排、钓鱼、捉鱼等,请立即进行劝阻并有效制止,可电话联系县(区)级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兑现奖励,若涉及弄虚作假经公安机关查实的应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对预警中查证属实的涉事中小学生,一律取消当年评优选先资格,并视情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入夏以来,各地青少年溺水事件频发,令人痛心。国家卫健委和公安部不完全统计显示,我国每年有5.7万人死于溺水,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6%,平均每天有88个孩子因溺水死亡。 据搜索,针对多地发生学生野外游泳溺亡事件,此前眉山、江苏连云港和宿迁等地也推出过奖励办法,对举报中小学生(幼儿)野游的第一举报人,将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对此政策,网友普遍表示支持,“今年各地防溺水真的很多,这个办法也算是一种预防之策了。”“为了孩子们的安全,也是无奈之举。”“熊孩子太多,只能社会介入监督了,支持各地推广。” 同时,一些网友还提出,除了加强社会监督外,还应提高家长和学生安全意识,“青少年溺水事件通常防不胜防,其主要原因在于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建议在提高防范意识的同时,还要培养孩子们的游泳和自救技能。”“不能光靠社会监督,家长也要提高警惕,把孩子管好。” 此外,还有网友建议增设公共游泳场所,让青少年度夏多一些去处,“广大农村、中小城市普遍存在公共游泳池不足,大城市存在公共泳池分布不均、昂贵的问题。”“应该增设公共游泳馆,或是引导社会力量开办游泳馆,同时可适当降低有关费用,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夏天的清凉,减少溺水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