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775|评论: 7

[转帖] 网传广西全州“抱走超生子女进行社会调剂”,且没留任何记录,当地回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7-6 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5日,一则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对强行超生子女进行社会调剂”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5日上午,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就此事答复南都记者,“我们目前正在向领导汇报,协调处理这个事情。”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22-7-6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传图片所载文字称,上世纪90年代,广西为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曾对违反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行超生的子女中“选择一个进行社会调剂”,被抱走的孩子的去向没有留存任何记录。南都记者多次拨打网传图片中的联系电话,均被提示“正在通话中”。5日上午,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就此事答复南都记者称,正在协调处理此事。

  同时,南都记者致电全州县卫生健康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按照现行规定,夫妻再生育子女可通过网络办理生育登记,“没有说不登记就不能生,生了也可以在平台上登记,因为国家要统计人口。”其表示,如果再生育子女未按政策进行登记,“目前是不罚款”,但也享受不到可能的奖励。

  南都记者了解到,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于2022年3月24日修订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中无“超生”字样。关于“生育调节”的章节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广西卫健委办公室宣布,取消再生育审批,不再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推行电子化生育登记。相关负责人明确,夫妻可以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

 楼主| 发表于 2022-7-6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桂林卫健委:上世纪80年代确有超生子女进行社会调剂政策】#全州回应超生孩子全县统一社会调剂#7月5日,一份盖有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公章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在网上热传,这份告知书显示,唐某和高某夫妇的孩子属超生,当年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不存在拐卖儿童的行为。

  5日上午,天目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全州县卫健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公室未下发过这份“告知书”,此事应该是由负责信访工作的相关股室处理,“他们现在也正在开会处理调查,稍后会在人民政府官网上有通报。”

  随即,天目新闻联系上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此事都很重视,已经在开会调查这份“告知书”的真实性以及其中所描述的政策在当时是否真实存在。此外,全州县网信办也回应天目新闻称正在调查该“告知书”的真伪。

  为了解“社会调剂”政策是否真实存在,天目新闻记者联系上桂林市卫健委人口家庭科的邓科长。邓科长说:“在上世纪80年代确实是有过这个政策,由当时的桂林地区下发。因为年代久远,现在正在查阅档案找具体的政策内容。”#确曾有过超生子女社会调剂政策#

  天目新闻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相关律师,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说,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无权把小孩抱走,进行社会调剂的,这种行为显然是逾越职权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造成巨大的家庭伤痛和人间悲剧,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如果此事属实,根据《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该事件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至今已经20多年,而滥用职权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最高为10年,这也就可能面临超过追诉时效期限不再追诉的现实问题。具体如何处理,还需依据调查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22-7-6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1000

发表于 2022-7-6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词用的真好!社会调剂
dxp

发表于 2022-7-6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惨无人道,必须追责l

发表于 2022-7-6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调剂?!真是一桩好买卖。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