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快到了,我和大学室友准备去兼职赚点生活费也积累些社会经验。于是在58上找了一些岗位,投递后招聘方给我们发了面试地点:金牛区万达广场甲级写字楼B座409成都爱艺娉人力资源公司。我就跟室友商量后决定先去看看,靠谱就做不靠谱就不理。
于是我们去了金牛万达,当时看人来人往都是年轻人还算正常,就登记了信息。面试是一对一的,对方先问了一些意向、专业、时间安排等问题,然后就问我有没有求职档案。因为我以前也做过找兼职,求职档案这个名词还是第一次听,就反问刚不是填了资料吗简历我也带了。但是对方说,来这边面试的都要建档需要缴费395元,入职两个月以上会在第三个月工资里返还这笔钱。还让我看了协议。协议我浏览了当时没觉得有啥问题,但因为自己不富裕也不是非找工作不可,就说我没那么多闲钱就走了。
室友进去面试应该跟我是同样的流程,完毕后出来告诉我她把这费用给了,还挺高兴地说三个工作日之内会通知工作地点然后安排过去上班。
可就离开在路上我们才注意到不少不合理的地方,协议里有一句“一经办理就不退费”,并规定不能私自到单位面试否则协议解除。这不是非常明显的霸王条款吗?于是我们有点怀疑这个所谓人力资源公司的正当性。就上网搜索,才发现成都不少招聘公司都有类似套路,先搜集一些轻松收入高的岗位发布,然而让面试者(多是学生)过去找些名目让缴费,包括什么建档、办卡、会员等等。而只要收了钱,过后所谓的”主动介绍“”安排工作“根本不会兑现,甚至连最初吸引你的工作也一拖再拖根本不会兑现,或者换成一些待遇低距离远的岗位。
???就很气!虽然这笔钱不算很多,但以我们姐妹的性格是绝对不能忍的!请问有没有政府单位能管管这种公司?
疑问一
这种人力资源公司收取招聘费用是否合法?
先不说这种公司所谓的服务有多名不符实,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条规定明文“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那么中介的行为是违法的,为什么他们还敢进行?是否应该受到处罚?
疑问二
此协议是否存在霸王条款?
首先,“一经办理不予退费”这种协议真的能生效吗?我之前看一些新闻里培训班也有类似条款,但很多都被作废了。
其次,人力资源公司自己不招人,充其量算个中介,它哪来的权力限制我们去真正的招聘方面试?难道我室友带我一起去用人单位面试还要偷偷摸摸?
协议详情见图。顺便问问网友如果要起诉麻烦不?我们还挺想试试打官司是什么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