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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贵阳银行成都分行“以贷转存”加重企业上千万成本 监管认定:涉嫌虚增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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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0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明贷款的时候说是发放5000万抵押贷款,结果变成了2900万抵押贷款,2100万需要用承兑汇票套现,不懂金融的我被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潜规则’拖下水,最后企业破产,投诉无门,家破人亡”,已经年近7旬的省政协委员、宜宾民营企业家、全国创业之星、四川省花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实业公司”)董事长吴利财回想起11年前从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借贷的经历,眼泪就止不住地流出来。
原本在宜宾当地建筑行业大名鼎鼎的花园实业公司,在建筑行业迅猛发展、众多企业不断壮大的2011年到2015年,为何会落得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公司破产?经过记者调查,发现与花园实业公司董事长吴利财在与贵阳银行成都分行的多次信贷业务中被“潜规则”有重要关系。
据初步统计,花园实业公司在银行信贷部门各种“潜规则”下产生的包括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公证费、延迟履约金、好处费等合计1亿多元的费用,最终把宜宾这家原本准备大干一番的民营企业压榨的喘不过气来,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几乎破产清算。
那么这些银行的“潜规则”有哪些?广大民营企业应该如何避免类似遭遇?本文对花园实业公司经历的潜规则进行了梳理。
潜规则一
贷款欺诈:抵押贷款变成违规出具的“承兑汇票”
2011年,花园实业集团因业务发展需要,急需资金进行周转。 为了尽快解决资金缺口,花园实业公司董事长吴利财通过中间人孙小兵结识了贵阳银行成都分行信贷部部长余希珂。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吴利财和余希珂代表双方公司协商以花园实业控股85%的四川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评估价值为8042.48万元的商业房产作为抵押,向贵阳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抵押贷款5000万。
吴利财原本以为简单的抵押借贷即将顺利办理下来,没想到贵阳银行成都分行还有自己的借贷“潜规则”。在余希珂等人的暗示下,吴利财了解到想要顺利拿到这笔贷款,首先要在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存入900万的存款作为“保证金”。接下来,贵阳银行成都分行直接给花园实业出具3张出票人为花园实业的承兑汇票金额共计3000万,经过银行搭桥,收票方晨戍投资公司、出票方花园实业公司、票贩子三方在贵阳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大厅完成套现,晨戍投资公司支付贴息费1,075,510.00元(实为花园实业支付),通过这种方式,花园实业实得28,924,490.00元,贴现率7.17%/年。
第二天,剩下的2900万贷款打进花园实业账户之中,也就是说,用近1亿多元的房产作为抵押的5000万贷款,却被操作为先完成2100万的承兑汇票,再向花园实业发放2900万的“贷款”。
   潜规则二
   以贷转存、存贷挂钩:虚假套用资金1.6亿
   抵押贷款变为“承兑汇票”,不仅正常支付贷款利息,3000万的“贷款”到手不到2900万。吴利财虽然对100多万元资金“不翼而飞”觉得耿耿于怀,但为了获得贷款,他选择了接受“潜规则”。然而接踵而来的事情,更让吴利财措手不及。从拿到贷款开始,贵阳银行成都分行信贷部的相关负责人开始频繁地要求花园实业公司为这笔贷款做出“回报”。而贵阳银行成都分行所谓的回报,就是要花园实业公司想尽办法为银行增加存款业务,使得银行业绩虚增,员工获得不菲的业务奖励。
2011年6月开始,按贵阳银行成都分行要求,花园实业开始通过“套现”然后存入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存款”作为“回报”。
2011年6月9日,花园实业公司将银行贷款和承兑汇票套现获得金额中的4000万元转入花园实业原法定代表人吴利财账户,同日以定期存单方式存入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处做作为“回报”。
2011年6月27日,银行要求吴利财将该存单向贵阳银行成都分行作质押,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再次在无真实交易背景,无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违规开具了4张金额为1000万元的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为花园实业公司,收款人为宜宾利永建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吴利财以下简称“利永建材公司”)。
2011年6月27日,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再次安排客户经理与贴现人,指导利永建材公司、花园实业公司在贵阳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大厅完成套现,利永建材公司支付贴息费2,269,593.33元,实得37,730,406.67元,贴现率11.35%/年。
2011年7月4日,贵阳银行成都分行信贷部负责人余希珂寻找他人在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存入定期存款2000万元,并以存单为质押,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开具了出票人为花园实业公司,收款人为利永建材公司的2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由余希珂带走处理。余希珂向花园实业公司索要辛苦费5万元,吴利财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余希珂。
按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安排,2011年6月30日,花园实业公司向吴利财转账1000万元。同年8月22日,吴利财以定期存单方式存入贵阳银行成都分行1000万元。同日,通过存单质押,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开具了1000万元的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为花园实业公司,收款人为四川省艮乾能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利财,以下简称“艮乾能商贸公司”),本次开具汇票同样无真实交易背景,无增值税发票。同日,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再次引荐贴现人,艮乾能商贸公司、花园实业公司在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客户经理的安排下,在贵阳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大厅完成套现,艮乾能商贸公司支付贴息费536,560.00元,实得9,463,440.00元,贴现率10.73%/年。
2011年8月23日,花园实业公司向吴利财转账1000万元用于做回报,同日,吴利财以定期存单方式存入贵阳银行成都分行1000万元。同日,通过存单质押,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开具了1000万元的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为花园实业公司,收款人为艮乾能商贸公司,本次开具汇票无真实交易背景,无增值税发票。同日,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安排贴现人,艮乾能商贸公司、花园实业公司在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客户经理的安排下,在贵阳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大厅完成贴现,艮乾能商贸公司贴息费542,760.00元,实得9,457,240.00元,贴现率10.86%/年。
2011年8月25日,花园实业公司向吴利财转账1000万元用于做回报,同日,吴利财以定期存单方式存入贵阳银行成都分行1000万元。同日,通过存单质押,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开具了1000万元的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为花园实业公司,收款人为艮乾能商贸公司,本次开具汇票无真实交易背景,无增值税发票。同日,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引荐贴现人,艮乾能商贸公司、花园实业公司在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客户经理的指导下,在贵阳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大厅完成贴现,艮乾能商贸公司贴息费580,000.00元,实得9,420,000.00元,贴现率11.6%/年。
2012年3月21日,余希珂安排第三方郑洁、成都安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延通钢铁有限公司向花园实业公司提供资金共38,383,740.00元,转入花园实业公司银行账户,花园实业公司连同自有资金4003万元转入关联公司艮乾能商贸公司账户,由艮乾能商贸公司做回报。同日,艮乾能商贸公司将4003万元存入贵阳银行成都分行,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开具4张1000万元出票人为艮乾能商贸公司,收款人为花园实业公司的承兑汇票,本次开具汇票无真实交易背景,无增值税发票。同日,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安排贴现人,艮乾能商贸公司、花园实业公司在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客户经理的安排下,在贵阳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大厅完成贴现,贴现费1,616,260.00元,实得38,383,740.00元。贴现资金未经花园实业公司之手,由贴现单位经办人员与郑洁、成都安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延通钢铁有限公司结算。
短短1年时间内,在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利用自己的公司和银行指定的关联公司,吴利财完成了“无真实交易背景,无增值税发票”的承兑汇票套现1.6亿元,并通过承兑汇票、存款等形式把资金转入贵阳银行成都分行。这种“回报”的实质就是以贷转存、存贷挂钩。而贵阳银行成都分行余希珂等人在此过程中,以多种方式参与民间借贷、充当资金掮客。
截止2014年6月26日,贵阳银行成都分行要求做银行承兑汇票回报业务合计金额达3亿多元,占用了花园实业公司大量、宝贵的流动资金,使其公司资金得不到正常使用,在贷款签订前的多个利润可观的商业合同也由于该笔资金不到位被迫中断流产,导致花园实业不能正常开展业务,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潜规则三
“有条件”的贷款:多支付回报费、过桥费1900多万
在与贵阳银行成都分行余希珂等人的交往过程中,吴利财通过“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多种方式给予了“回报”。这种“回报”明路上的资金要有,暗地里的往来也从来没有间断过。
2011年3月吴利财经中间人孙小兵介绍与贵阳银行成都分行信贷部负责人余希珂认识。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同意向花园实业发放贷款5000万元的同时,中间人孙小兵向借款人索要150万元现金并说“银行领导说,不拿这笔钱,该笔贷款就泡汤了”。
除了150万的现金,吴利财还因为承兑汇票到期付过桥费填仓、回报费、过桥资金还款等多种形式被“潜规则”。
2011年11月30日,第一笔银行承兑汇票3000万元和花园实业公司存款900万元保证金到期,余希珂联系第三方陈力提供3000万元过桥资金,安排花园实业公司支付过桥费204万,以完成填仓。其中200万元按余希珂要求转入陈力银行账户,另4万元按余希珂安排于次月2日转入威远县大同煤业有限公司账户。花园实业公司账户余额中的900万元被转为定期存款保证金,余希珂及客户经理操纵开具3000万元承兑汇票,花园实业公司按余希珂及客户经理的要求盖章,所开具汇票用于归还陈力借款,未经花园实业公司之手,花园实业公司无任何凭据。
2011年12月26日,余希珂安排花园实业公司完成存款回报3000万元,因公司无流动资金,后余希珂改为要求花园实业公司按3%的费用支付回报费共90万元,指定由第三方林文君收取。同日,花园实业公司向林文君账户转款90万元回报费。
2012年5月29日,贷款2900万元到期,且2011年11月30日开出的3000万元汇票即将到期,贵阳银行成都分行余希珂安排成华区松国建材经营部向花园实业公司提供过桥资金5000万元,用于归还贷款本金和汇票。同日,贵阳银行成都分行扣划借款本金2900万元和利息385,803.92元,次日,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开具2100万元汇票(200多份,无真实交易背景,无增值税发票)用于归还承兑汇票,另900万元承兑汇票通过保证金偿还。同月31日,花园实业公司按余希珂的安排向成都安特物流公司转账30万元支付过桥费。
2014年6月,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客户经理袁磊继续要求花园实业完成回报7500万元,因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寻找不到过桥资金,遂要求花园实业公司直接支付230万元回报费,花园实业已无力支付,客户经理说:“有多少付多少,剩下的,待你们收到工程款后再付余款。”并指定第三方毛敏论收回报费155万元。
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借此笔5000万的贷款在1年期内获得了花园实业公司存款“回报”1.39亿元,贴息费、过桥费等11,361,723.33元,银行利息2,035,255.44元,合计13,369,978.77元。
吴利财事后算了一笔账,这5000万的贷款从原本规定的年化6.49%的贷款利率,到最后实际的年利率居然达到了18.79%,还需要向银行归还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公证费、延迟履约金高达109,946,646.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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