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罗副局长:
2月28日我在本平台帖子《写给巴州区教科体局副局长罗保富》中提出相关问题:1、为什么不具备办学条件、未取得办学许可的学校可以堂而皇之地存在?2、为什么没有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学校食堂可以堂而皇之地经营并收取学生高额餐费?3、为什么享受国家补贴的普惠性幼儿园可以堂而皇之地收取每生每期保教费4300元?贵局回答为2月9日下午已安排专人联系七色东怡幼儿园法人代表核实该园拆迁、搬迁、股东矛盾协调及政府补偿款等情况。2月16、23日安排工作人员到幼儿园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该园必须拆迁,另行选址办学。经幼儿园法人代表和合作股东协商,将幼儿园搬迁选址于中交王府景三期,正申办办学许可证。
请问罗副局长:
1、贵局的答复和我投诉的问题相关吗?作为教育主管部门,你们就怎么回答一些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
2、我们何时说过拆迁款的问题?我们什么时候要求你们解决补偿款的问题了?你们要替征收局做主吗?
3、你们调查处理了?调查情况是什么?处理结果怎么样?股东怎么一概不知?
4、你们认定的“经幼儿园法人代表和合作股东协商,将幼儿园搬迁选址于中交王府景三期”,股东已经在书面材料和网上相关平台多次申明不再继续办学,待拆迁后按照程序注销办学许可证。是你们与股东协商的?是法人代表当方面要求你们这样回复的?
5、为什么不具备办学条件、未取得办学许可的学校可以堂而皇之地存在?为什么没有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学校食堂可以堂而皇之地经营并收取学生高额餐费?为什么享受国家补贴的普惠性幼儿园可以堂而皇之地收取每生每期保教费4300元?这三个问题,你们怎就避开=而不答呢?捏美女不该管?不想管?还是不能管?
6、巴州区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也真可以先办学,再补办许可证?
7、尊敬的罗副局长,你是政府的副局长还是某法人代表的副局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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