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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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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反馈]请问我身边有一对情侣,男的离过婚,女的二十年前与人有事实婚姻且生有一个儿子现在跟其母亲生活。但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从孩子出生后就离开了母子俩,现在孩子的母亲认识了一个男的两人准备结婚,去民政局领证可是女的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栏是已婚。现在民政部门要求当事人去派出所把已婚改成未婚或者离婚而派出所又要求民政部门出具证明两家单位就这样互相推托!请问这种情况当事人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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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4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程序,公告期届满后即可缺席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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