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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成都两位老人房产未经本人同意遭非法变卖四套价值700万元房产因伪造公证材料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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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0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两位老人房产未经本人同意遭非法变卖  四套价值700万元房产因伪造公证材料被骗
   
一、祸起萧墙
我们是成都市青羊区的两位退休老人陶少成、李万云,我们位于五城区范围内的四套房产519.27㎡,被陌生人陈瑜、卖给了她丈夫兄长李建三套,与丈夫同村同组的村民李俊一套。然而,作为产权人的两位老人却分文没有得到。依据证据显示酿成这个恶果的始作蛹者是陈瑜的丈夫李强伙同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公证人员而为,两位老人名下各两套住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伪造公证材料,造假《公证书》委托卖与他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依法于2022年元月10日开庭审理此案。
因伪造的公证材料形成的资料显示:2014年3月3日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制作的李万云《公证书》(2014)川律公证内民字第11154号。李万云将成都市青羊区府南新区12幢5单元3层6号(权0979921)、成都市青羊区府南新区12幢3单元2层3号(权0352308)委托给陈瑜、魏丽处理;以及2014年3月3日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制作的《公证书》(2014)川律公证内民字11155号。陶少成将成都市青羊区石人西路33号2幢4单元2层4号(权0416433)、成都市武侯区交大花园广厦小区西苑9幢1单元1层A号委托给陈瑜、魏丽处理。这两份伪造的《公证书》将两位老人各自名下两套住房共计四套委托给了陌生人陈瑜及魏丽,《委托书》还特别注明两人任意一人可办理下列事务,结果最终由两位老人未曾蒙面的陈瑜卖掉了这四套房产。
二、以身试法
陈瑜伪造公证材料获得了陶少成、李万云房产的处理权后,将四套房子卖了三套给自己老公李强的同胞兄长李建三套,与李强同村同组同宗族的李俊一套。随即李强又将四套房子在工行龙泉驿区支行获取了700万元的贷款,用于放高利贷,非法敛财。由此可以看清李强一伙的丑恶嘴脸,也明白了他们一伙为何要挺而走险,以身试法了!更加清楚了"成都盈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7年注册时,法定代表人李强为何要集结同村同组的李建、李俊了,而且李建还是同胞兄弟。这样的组合便于李强日后搞非法经营的罪恶勾当。
三、编造材料
2014年在李强的主使下,以陈瑜为主伪造《公证书》有关材料时,李万云只有64岁,陶少成只有66岁,两人当时身体硬朗。于是“成都盈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李强安排其妻陈瑜和公司员工魏丽谎称两位老人因事务,而谎言的背后就是想侵占两位老人的财产。
2014年3月3日伪造的《公证书》材料中称之为还款的实际债务,是陶少成、李万云在银行用各自一套,共计两套房产抵押的贷款。而李强任法定代表人的"成都盈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没有金融业务资格,是银行与李强串通一气转移的非法经营业务,其债务只有146万元。依据其有关法律规定,把两位老人的四套房产约定给局外人是非法的。依据证据记载:李强与陶少成、李万云签订抵押借款还款合同的时间是2014年11月,而成都市律政公证处的《公证书》却显示2014年2月10日陶少成、李万云来到公证人员面前签字捺印。这表明,李强早就设套要侵占两位老人的房产,早在几个月前就编造好非法证据。试问:陶少成、李万云两位老人可能把价值700万元的四套房产全权委托给陌生人陈瑜变卖吗?这分明就是伪造证据材料,诈骗二位老人的房产。
四、霸道侵占
2018年4月10日,时任成都盈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李强带着涉恶人员到李万云家,驱赶李万云一家三代人出去。陶少成、李万云才知道自己的住房被非法侵占了。李万云一家连换洗衣服都没有拿,就被驱赶走了。李万云家人报案后,李强被警察叫到了派出所,李强到了派出所后,还用110座机电话打给陶少成进行威胁。李强一伙把李万云赶走后,还在李万云家吃住了七、八天。后来陶少成请院委会主任一同撬开李万云家拿换洗衣服,发现李万云家的祖传玉器、珠宝、金银首饰、美元、人民币、高档烟酒、手表等财物被洗劫一空。请问如果是合法的委托代理卖房关系,为什么要纠集涉恶人员私闯民宅、寻衅滋事、入室盗窃呢?
五、恶意串通
李强与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人员串通一气,制作的《公证书》材料的陶少成、李万云签字的字迹从何而来的呢?据陶少成反复回忆,应该起源于2011年银行工作人员让陶少成、李万云办转贷手续时,签了很多张空白纸给李强,这样留下来的后遗症。而且李强还哄骗陶少成和李万云可以为其融资,骗取了除银行贷款抵押了的另外两套房产证和国土使用证,同时还骗取了陶少成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银行卡、U盾;而且还骗取了李万云的户口簿和婚况证明。这一切都是李强从事非法金融业务的工作经验,也为伪造《公证书》材料,奠定了基础。
2014年3月3日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制作的李万云(2014)川律公证内民字第11154号;陶少成(2014)川律公证内民字第11155号《公证书》。真可谓伪造得天衣无缝,公证书称:李万云、陶少成二0一四年二月十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捺指印……这种不当天当时公证,过了二十余天的作法就迴避了陶少成、李万云交公证费的问题,就由所谓的受委托人交正当费用的公证内容掩盖了,真是伪造高手。但是卖房子的钱呢?四套住房卖了的钱到哪里去了呢?这点是无法掩盖的啊!
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此前还在2011年3月14日,对李万云不知情的2011年3月8日《个人借款/担保合同)53万元进行了公证。李万云根本就没有去过该公证处,而且李万云也没有收到过53万元贷款。这就充分说明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的个别工作人员不依法公证,而且还不止一个人、一件事,严重损害了公证机关的公信力?
六、伸张正义
此次青羊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伪造《公证书》材料骗取财产的民事诉讼,两位老人企盼经过政法队伍整顿洗礼的人民法官,清正廉洁,依据诉求,公正裁判,还两位老人公平正义。
陶少成、李万云两位老人自从2018年4月10日知道房产被侵占以后,一直向中央和国家领导人及有关部门反映,请求依法惩罚伪造《公证书》的诈骗行为及其涉嫌套路贷、非法经营、私闯民宅、寻衅滋事、入室盗窃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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