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问题应该比车库未刷漆、消防栓安装不合理等问题性质上是不是要严重一些。按道理29号登报通知接房,这补疤工程应该是完成且通过验收了,但是主管部门目前并未告知我结果,只能联想一二:如果只是忘了或者事实上完成且验收通过而懒得回,能理解,毕竟城市这么大,事情这么多;如果在12月30日及之前未完成未通过验收,那开发商的接房通知,应该是无效而且涉嫌违规或违法吧,如是,开发商违约自成,由此造成的一切业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未按通知接房产生的物业费、违约以及后续维权所产生的的误工费、交通费、律师费等都应该由开发商买单。希望相关部门及时介入,早发现早治疗嘛。 三、近期有去接房或者咨询接房的业主不断反馈,开发商通知接房,但是对三书一表一证支支吾吾,未见公示,早上有业主去问着要看,等到下午也没见着。还是互联网的锅,带来便利,也让人防诈骗意识提高了不少,许多业主就是死磕这个书证表不全。这不是遮羞布,没必要藏着掖着,纵然是遮羞布,只要有底裤,也不算见不得人。呼吁有关部门适当督促一下公示公开,或者出面解释一下有没有出具这些文件更好。 四、四川省住建厅有发布《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网上询问了市住建局,12345回复广安是参照执行。咬文嚼字吧,参照执行是怎么规则。如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