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经过
2021年12月25日9时,彭家场社区王勇报警声称廷蓉商社(个体工商户,经营面积36平米,经营者为配偶,一楼为铺面,楼上为住宅,本人偶尔看守铺面,母亲、儿子不参加经营)未按其通知填写来店人员信息登记台账、员工体温登记台账、消毒台账,但这是一个多月以来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次通知此事项。警察未告知本人及家人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就用警械将本人及家人四人(包括未参加经营只是在家的八十岁母亲和儿子)传唤至派出所。社区书记李秋雁及王勇先后到派出所接受问询,称廷蓉商社“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本人及家人在派出所没有及时接受询问,直至2021年12月25日21时才离开派出所。
二、主要问题
(一)涉嫌擅自对疫情防控工作加码
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9号》没有要求个体工商户进行相关台账登记、填写新冠疫情防控责任书。按照彭镇人民政府印发的“五小门店”疫情防控要求,只需做好提示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测量来店人员体温、做好场所消毒、通风、人流控制即可,也未做相关要求。故王勇通知的填写台账、彭家场社区发放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告知书》(责任承诺书)均无法律政策支撑,涉嫌擅自对疫情防控工作加码。
(二)涉嫌滥用职权,乱作为
店铺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公告和《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9号》要求做好了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扫码、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勤通风,常消毒,张贴场所码,购置使用体温枪,提示进店顾客戴口罩、扫码、测温,积极履行公民应有的责任与义务,本人及配偶于2021年8月完成了两剂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事实上已经做了台账工作内容。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9号》没有要求个体工商户进行相关台账登记、填写新冠疫情防控责任书,故廷蓉商社已履行相关疫情防控义务和责任,不存在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王勇报警和李秋雁接受问询所称的“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与事实违背,以不实情况向警方报警陈述,致使本人及家人四人(包括未参加经营的儿子、母亲俩无关人员)被传唤12小时之久,涉嫌滥用职权、乱作为。
(三)涉嫌“形式主义”
廷蓉商社面积仅有36平米,主要由配偶经营,本人照顾家庭日常之余,偶尔到铺面看守,人手十分紧张,对于彭家场社区工作人员王勇通知的填写来店人员信息登记台账、员工体温登记台账、消毒台账显然不符合经营人手的实际情况,但是对于其通知事项的工作内容(消毒、测体温、扫码)实实在在地一直在坚持,一直在做。其所通知填写的来店人员信息登记台账没有操作性,来店人员信息登记台账需填写公民个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隐私信息,廷蓉商社为个体工商、小商户,顾客对填写个人隐私疑虑很大,没有顾客愿意填写,社区工作人员到店也未填写,并且此台账涉及公民个人隐私,本店铺没有资质权限和硬件支持留存此台账,此通知既没有操作性也没有实用性,涉嫌“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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