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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彭镇政府误拆村民住房,试图编造伪证侵吞村民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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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彭镇政府在土地整理中误拆村民住房,不但不纠正恢复反而试图编造伪证侵吞村民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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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我叫蒋红英,是成都市双流区彭镇木樨社区(原常存村5组69号)的村民,现投诉双流区彭镇政府在2020年7月31日进行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将本人住房误拆,虽在本人发现后及时制止,但镇和社区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恢复,至今已经1年有余。其间社区一度准备请工人恢复误拆的房屋,却被镇政府拆迁办以他们已经将该地块上报复耕,再恢复就是违建为理由阻止恢复已拆房屋,在本人多次反映要求恢复房屋的情况下,社区工作人员竟然串通个别地痞村霸,试图以地痞指证为由证明本人住房并不存在,彻底否认误拆的事实。其性质之恶劣实属罕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也是党和政府的一贯原则。彭镇政府和木樨社区及其所属晨飞土地合作社在执行拆迁中,未经本人同意未对房屋权属进行核实就擅自将本人名下房屋拆毁,经交涉后仍然知错不改,甚至是变本加厉制造伪证来否定事实,不仅侵害了本人作为公民的合法权利,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基层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彭镇政府和木樨社区违背中央政策精神,置宪法和法律于不顾,肆意践踏群众合法权益,致使我和孩子有家难回。我恳请上级政府依法督促彭镇政府及时纠正错误,立刻恢复我被误拆的住房。谢谢领导。上访人:蒋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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