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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在线起诉公立学校侵权 网友热议:建议教育部将巴金作品剔出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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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文在线起诉公立学校侵权 网友热议:建议教育部将巴金作品剔出教材

公立学校和图书馆提供巴金作品,反成被告,遭一家名为“中文在线”的公司索赔。中文在线却称“是我们规范了学校及图书馆”。此事引发网友关注,有网友表示,此事堪称潼关肉夹馍式维权翻版,既然不让读巴金作品,建议将类似作品从教材和教辅阅读中剔除。

中文在线回应:我们规范了学校及图书馆

四川手机报报道中文在线起诉多家学校及图书馆后,引发广泛关注。随后,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有投资者向中文在线公司提问:“贵公司如何看待自己的行为以及履行社会责任?”

“中文在线”回复称:在教育阅读领域,有非法或盗版供应商为谋取不当利益,向学校或图书馆提供侵权内容的数字阅读产品……中文在线向使用非法数字内容的学校及图书馆开展维权诉讼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国内学校及图书馆,起到了非常好的示范作用……

网友评论:提前不说明,使用了才索赔?

有网友举了个例子:沙滩上有个网红秋千,装饰得很漂亮,大家来玩都会看见,也都很想去坐着休息和拍照。最开始没人来声明秋千的权属问题,有人去坐,也没有人阻止。但当有游客坐了之后,突然冒出来一个人说他是秋千的主人,非要收钱才能离开。

该网友认为,如何主张秋千的权益,所有人可以有很多种方式:第一,声明免费让老人和小孩坐;第二,明码标价,收费使用,愿意坐的人知道需要付费,选择性消费;第三,亮明标识等告知他人禁止使用,请他人离开,只能自己使用。但秋千所有人却不应选择第四种:无任何标识,诱导他人入座拍照,偷偷在一旁取证、拍视频等,随后直接索要钱财和起诉索赔。这算不算“碰瓷式”维权?

网友“小米辣”称:和去某些景区遇到孙悟空、猪八戒要求合影一样,提前不说要收费,拍下照片再强行要钱。

业内人士:公司应先与学校沟通

有业内人士表示:疑似侵权行为发生后,被侵权方其实可采取多种方式:1、向疑似侵权方沟通交涉,让其删除或断开链接;2、对方不理睬、不沟通,再向主管部门及司法机构投诉反映和采取进一步维权行为。

“该公司面对没有因此谋利的公立学校,没有采取第一种方式,而是直接诉讼要钱,这和某些图片网站诉讼要钱的行为如出一辙。”一些网友如此评论。

对此,成都市政协常委、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蒲虎律师曾表示,按照规定,作品有一定程度的合理使用权,比如用于科研教学等就是合法的。

网友建议:把这类作品从教材和阅读资料中剔除

更多网友建议:教育部应把这类起诉公立学校和公立图书馆的作品从小学、初中教材及课外阅读要求中剔除。

网友“苍天厚土”:很简单,不在教材里面给学生看不就完了,课外阅读也不要求,这很难么?

对此,有网友点赞评论:不看就好了,又不是非看不可,剔除教学要求和考试范围,十年以后就没人知道了。

还有网友评:有些人忘记了,书只有给人看才有价值。

网友“微软煎饼”:这还不简单吗?教育部直接把这些作品剔除即可。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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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潼关肉夹馍式维权翻版?中文在线起诉公立学校使用巴金《家》侵权

巴金照片.jpg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潼关肉夹馍协会”等起诉数百商家索赔,引发关注后,已相继撤诉。这种靠诉讼索赔赚钱的行为,被称为“碰瓷式”维权。近日,有网友表示,四川手机报此前报道的“中文在线诉多家公立学校使用巴金作品侵权”事件,堪称潼关肉夹馍式维权翻版。这家名为中文在线的公司,不断起诉包括四川省兴文第二中学校、达县职业高级中学、资阳市图书馆在内的全国多家公立机构索赔,仅仅因为这些学校提供了巴金作品《家》等给学生阅读。
图片截图.jpg

事件回顾:中文在线起诉公立学校,一年涉及金额2.22亿元

曾有媒体报道称,中文在线公司和子公司曾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2.65亿元,其中,作为起诉方,在一年内涉案达226起,涉及金额2.22亿元。从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发现,中文在线起诉的有四川省兴文第二中学校、四川省达县职业高级中学、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四川省广安代市中学校、资阳市图书馆、资阳市雁江区图书馆以及四川省广元市外国语学校等。无一例外,诉讼原因均为网络传播侵权。

“学校图书馆提供巴金作品《家》等,只是给学生阅读……”时任四川省兴文第二中学校长袁小平表示,学校把作品上传到数字图书馆,目的是丰富师生阅读,从未获取任何经济利益。最终,法院一审判决中文在线胜诉,兴文二中赔偿7000元。由于学校数字图书馆涉及的作品众多,“这个公司的意思是,它只起诉了我们学校的一个作品,法院判学校赔偿7000元,公司的人说你们还有上百个作品侵权,有点威胁的意思……”袁小平说,学校无奈在二审时选择了庭外和解,兴文二中最终赔偿该公司约4万元。

疑问一:公立学校也被告,还让不让学生学习?

兴文二中被起诉后,聘请了四川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亮、王文龙作为代理律师。

杨亮说:“开庭的时候,我提出了疑问,原告在起诉兴文二中的同时,还在以同样的理由起诉其他多家公立学校或机构,是不是恶意诉讼?目的是谋利?”王文龙也表示,中文在线此举或是恶意诉讼,目的并不是维护自己的版权,而是为了经济利益。

王文龙认为,兴文二中并未使用这些电子图书获利,也没对中文在线造成巨大经济影响。兴文二中作为一所公立学校,为师生提供可在线阅读的“数字图书”,目的是让学生增加拓展知识的机会。如果像“北京中文在线”这样的公司不断找各种学校诉讼索赔,一旦得到支持,影响的将是更多学生学习的机会。

四川虹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友国,曾为达县职业高级中学代理过类似侵权案。张友国称,学校图书系统只能供师生阅读,外人不能登录阅读,仅用于教学,并不盈利,并未对该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但该公司却要求学校赔偿对其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张友国认为学校并未侵权。

疑问二:不提醒侵权直接索赔,是维权还是谋财?

多起案件的当事方都表示,中文在线发现问题后,并不会告知学校有侵权行为,而是只想要赔偿。兴文二中的代理律师王文龙表示,中文在线并没有提醒和通知学校涉嫌侵权行为,而是直接起诉索赔,学校在收到起诉书后,才知自己或许侵权了,随后马上删除、断开了链接。

达县职业高级中学代理律师张友国也表示,对方发现问题,不告知学校,也完全不在意学校是否删除、断开链接,只想要赔偿。”张友国认为,若涉及的学校众多,该公司应向主管单位反映,公开要求各个学校删除(电子图书),但对方并不在意,目的非常明确,就是索赔。

疑问三:这算不算“碰瓷式”维权?

中文在线曾在深交所官网发布一份《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称自己先后起诉运作知识产权保护案近万件,涉案作品超十万部。曾有媒体报道称,中文在线公司和子公司曾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2.65亿元,其中,作为起诉方,在一年内涉案达226起,涉及金额2.22亿元。一年时间发起226起诉讼,累计金额2.22亿元,媒体对此评论:如此频繁的发起知识产权诉讼,会不会有“漏洞式”维权、“碰瓷式”维权的嫌疑?
通过合法方式维护正当权益,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潼关肉夹馍式的维权,连央视也曾发文:是维权还是敛财?!

某知名网友评论更是一针见血:难道打官司也要完成kpi任务吗?

你怎么看?欢迎跟帖评论。

相关报道:巴金作品被用于诉讼产业,众多学校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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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48
优秀文化不应该成为某个人或某个团队的私有物,而是属于全人类的宝贵财富。中文在线就是碰瓷式维权,这样一来谁还敢给学生分享学习资源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51
这类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普遍性、重大影响性的案件和新闻,相关判决法院和上级法院更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和反思,认真品鉴研判,真正发挥司法引导正确的价值导向和最广泛最客观的公平正义,杜绝打着维权旗号钻营法律漏洞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56
以后还会有字体的侵权。索赔8万打底。商家们快看看自己的产品上面的字体是否已购买使用权。这都是“侵权”。“侵权”已经大大方方碰瓷了,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6:21
现在职业碰瓷,职业打假太多了。一款低钠盐,因为名字含有“低钠”(符合GB 2721标准),被说标签不符合规范(系对GB 28050标准恶意曲解),要维权,已经集中接待三四波了,集中出现的,之前一直都没问题(现在也没问题)。这些人碰瓷又没有后果,不行就诈下一家,没有法律限制一下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6:30
中国人学中国人写的文章还收钱?也太…!搞钱也太没底线了!也是见怪不怪了!如果成立一个汉语网站,凡说汉语的都应该交钱,启不发了?而且一夜之间成为世界首富!哈!哈!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7:02
这家公司的行为就是一家碰瓷公司的作为,就是为了搞钱,其目的性非常明显。建议人大应该对这类维权条律进行修改,也就是在版权方得知对方发生侵权行为时,必须去函告知对方,使之知。若对方仍然一意孤行,方可进行索赔。这样才能让人感觉维权行使的光明正大,也避免了社会对维权方造成的恶意揣测。反之,就是碰瓷维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7:14
什么时候哪家公司再起诉一下使用汉字的人和机构,那获得赔偿的钱可以买下地球了。然后再向地球人收取资源使用费,赚翻了!肉夹馍侵权案起点太低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7:28
这一波背后运作的人和前几年在全国各大超市购买2b铅笔,浪莎袜子等等是如出一辙,背后有专门的团队运作,目的很简单就是告你侵权实施赔偿,和解了给几万它撤诉。开庭时来的全是代理人前来本人从不露面,不和解的开庭前见侵权人硬刚社会反映大了它就撤诉,严重浪费国家司法资源,扰乱社会秩序,建议公安部门对这样打着以维权为目地进行敛财的公司严查彻查追究其责任,露头就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7:47
无论法律怎么规定,无论版权如何咬文嚼字,这样的行为都如果胜诉那就说明国家的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学校没有拿此牟利,用名家之作来孕育后人,第一是因为它是名作有积极的教育欣赏借鉴之意,为的是弘扬学术,文化的传承,如果此行为得到支持那是对学校的不公平,对需求学子的禁锢,对无数家庭带来潜在的威胁,对未来文化的封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7:50
这已经是恶意的敲诈勒索了,像这样的恶意的专利和版权就不应该被通过审核,像这个胡辣汤事件,肉夹馍事件,别人卖了几十年的你要申请专利是不是应该先赔偿个几十亿上百亿的给别人,毕竟你这是断别人的生路,专利、版权应该有限制,有门槛,不是什么东西都拿来申请专利、版权,如果没有限制只会成为不法分子和社会黑恶势力为非作歹的工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9:15
《家》都成了他们家的了吗?那作者又该起诉谁呢?如果某大款把文化产业买断三分之一的权限,那他每年光打关司赢钱就富可敌国了,孩子们池就不会学习文化了!我认为该修改这些方面的法律法规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9:42
证明法律有漏洞,给一些,今后会更多的人钻空子和碰瓷的机会。比如知识产权,唱个卡拉OK都侵权,读个名著也侵权,打着维权的名义,实则就是敛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21:14
和之前那个图片网一样。版权说音乐有版权,听歌要用钱,毕竟是作者自己的。怎么看书也侵权,那四大名著和其他那么多名著是不是后代都可以碰瓷起诉侵权,那以后是不是说话也要付费了,毕竟有些话都是名著或者之前的名人说过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 02:21
坚决抵制中文在线网,学校并未通过此来盈利,而是把好的作品分享给师生阅读。首先中文在线发现侵权后没有提醒或通知侵权单位,也没有向主管单位反馈问题,而是直接索赔,绝对的碰瓷式敛财,法院审理中也应酌情评判,天平不能只认“真理性倾斜”,一味纵容,文化乱象会越来越严重,毁的是当代知识青年。希望中文在线能撤诉,不要一条道走到黑,损人不利己。

发表于 2021-12-2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说学校把你发表的文章出成书,卖几十,上百一本,以赚钱为目的,这个我觉得算侵权没问题。但是这种以教育,教学为目的的非赢利性性质的行为,就不应该算侵权。中文在线这家公司的吃相太难看了,就像前面有家公司,把属于全国人民的国旗也算成自己的一样。要是爱因斯坦,牛顿等,把其经典的公式当成版权,那学习物理的人个个给得给他们交版权费,有一个算一个,那得多大的一笔生意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4 09:55
中文在线干的事和过去好多名胜风景区的厕所一样,无任何收费标志,上完厕所就冒个人出来扭到要钱,不给钱走不脱人。可不可以认为中文在线干的是文化厕所的事业,当然,天津法院起了什么作用,在这里就不方便评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4 11:36
这就是法律惹的祸,部分法律真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才行,有些事本身就简单非得整那么复杂,现在的很多人,不管像不像个人,动不动就维个权,很多人情味已找不到了!悲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4 11:58
作者的创作目的,不是让你们来争夺利益的,是让更多的人了解他的思想,在他的作品中有所收获!违背作业写作意图,爬在前人的肩头上索取财富,实在是一种不要脸的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16
这就是碰瓷!坚决抵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22
他既然在维权,还是我们的制度有问题,为什么要把名著拿来卖钱?谁给他们的权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22
简直是不要脸到家了!中国名著就成了你的版权,还索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22
好不要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23
这样说的话,省图书馆500万余册书向全中国人民开放,那政府不得被赔破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23
流氓无耻混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23
巴金说:我写的书是让大家读的,不是用来赚钱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23
中文在线网太过分了吧,学校并没有用此获取经济利益,他们这种风气应该坚决遏制,严厉打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25
必须算碰瓷式维权?罚他个公司倒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25
这种文化公司必须收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25
法官是木偶,不懂正义。百姓遭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26
脸都不要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26
报案:以敲诈哦勒索论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27
维权都进入了不要脸模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28
吃多了撑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28
文化乱现象,应该予以打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30
这种吃相也太难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30
这还不是碰瓷吗?竟然还打赢官师。国家的教育育人难道还需要在公立公益基础上增加砝码(增加学校成本难道转嫁学生)?
无下限的企业应该打击,不要让个人或企业都效仿—唯利是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5:31
如家酒店和这个模式也一样。每年也靠打官司来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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