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昨夜清风”: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知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 停车资源愈显紧张,这也是全国城市普遍存在现象。特别是小城镇作为老旧片区,停车配套设施极为落后,前期我大队在设置路内停车泊位时,按照道路首要功能是满足车辆、行人通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规划路内停车泊位的原则,在确保通行安全畅通的前题下,已是“能设尽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辆如何停放作了明确规定,大队多次收到群众反映小城镇片区部分街道车辆违法停放影响行人出行,公安交警对违法停放车辆依法取证查处,是法律赋予的职责,请理解配合。
为进一步满足市民停车需求,缓解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加快推进对主城区老旧小区的内部改造,以机械式或生态停车场等方式增加小区内部停车泊位减少路内停车压力,为市民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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