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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麻烦巴中市相关部门调查一下[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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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6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地区
地市州: 巴中
   巴中市市场监管局领导:
    你们好!本人于9月份在恩阳渔溪赶场,卖一点酱香肉,刚好碰到了恩阳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检查,后面他就通知了渔溪市场监管所过来把我的货扣了,(一整件酱香肉价值一千多块钱)扣了一个多月了 一直都不还给我,本来我的资料都是齐全的(厂家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 检验报告 防疫报告都有),这些资料都交了,却被告知无效,本来渔溪市场监管所领导都没打算处理的,但是恩阳市监局副局长不同意,真是官大一级压死人,也没得一个正当理由就把我的货扣了,而且一直也不还给我,我们摆地摊的都是做点小生意 真的很不容易,如果有啥不合规的要处罚我 我也接受,但是我只是作为一个终端的零售商,那么厂家 批发商是不是也该进行一个处罚呢?毕竟他们每天的出货量是我们的很多倍,麻烦巴中相关部门调查一下,必须给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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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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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7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沙漏随时间流走”:
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情况,我局立即组织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1年9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恩阳区渔溪镇农贸市场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51袋透明塑料抽真空包装产品(据当事人陈述为“酱香肉”)均与当事人提供的标签分离。在食品标识与食品分离的情况下,食品的名称、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销售者等信息无法得到明确,将导致消费者在食用食品时存在安全隐患,如果食品存在质量问题,也不利于消费者进行消费维权。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条“食品标识不得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之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款之规定,我局依法扣押了该批次产品,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结案后将依法对该批次产品作出处理。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全区广大食品从业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做到诚信守法经营。我局始终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首要工作来抓,对于食品安全领域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举报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一如既往履职尽责,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狠抓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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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6 23: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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