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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严查:啃噬“民生”的金旺煤矿[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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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2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地区
地市州: 达州
严查:啃噬民生的金旺
    我们是达州市宣汉县塔河镇村民,为了发家致富,共奔小康,长年在我镇金旺煤矿从事挖煤等工作,就该矿违规案件给予举报:
   一、金旺煤矿在行业发展,应规范化、法制化、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煤炭生产,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合法发展,煤矿建设使用土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合法使用土地。在未完善土地征用相关手续前提下,国土部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机制和制度不力,违规修建厂房、宿舍、办公大楼、厂区堆渣场占地面积约12亩。
   二、石峡村四组于1999年与金旺煤矿签定土地租用合同,面积10余亩,田每亩一次性付款6000.00元,地每亩一次性付款5000.00元;2005年租期已满,已过6年之久,未付分文,且对村民承包土地种植谷物良田做堆渣处,占用土地应置还,应复耕。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不仅关乎农民基本生存和生活水平,还关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所涉失地农民养老、医疗、社会保障。该矿财大气粗,能够“理顺”多方关系,对农民的权益豪无敬畏之心,而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三、我们先后在该矿上班,8-12年之久,并签用工合同,购买工伤保险(用工合同甲方单方保存)现年龄渐老,矿方不允许上班,我们已认同,要求体验身体,按二煤湾煤矿矿工年老,不能上班,一次性按矿工上班年限每年每人以一个月工资计算发给费用,矿方拒付。矿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矿方不能以《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为理由,规避法律责任。妄图否认缔结的劳动关系的法律事实,以逃避法定义务,借机谋取非法利益。去相关部门请示汇报,给推托。我们认为:政府相关部门不应坐视不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该督促金旺煤矿协调处理,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尊重、关心保障老人晚年的基本生活,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保护。
   四、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访群治制度。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依法对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煤炭企业管理人员对发生的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构成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不完全统计(待落实),金旺煤矿、矿工在采煤过程中发生矿难、人次多,并采取“私了”方式处理。
   1、2020年7月在九六煤矿下山389西大脉处、巴蕉镇矿工刘××采煤时缺氧死亡,矿方与丧家“私了”赔款180万元。
   2、塔河石峡村村民宋万成在九六煤矿平项2000米下山打掘进,砸死、私了矿方赔款180万元。
   3、陕西省尚定元(包工头)在平项皮带下山、渣斗砸死、私了赔款180万元。
   4、塔河镇红庙村矿工彭开轩,在九六煤矿平项800米处机关绞死,私了,付款160万元。
   5、塔河镇石坝村1组矿工向守云,在东二脉砸死。
   6、塔河镇石坝村7组矿工向仕川在平项西大脉采煤砸死,“私了”赔款160万元。
   7、塔河镇石坝村4组符青包(小名)在东大脉挖煤砸死。
   8、塔河镇石峡村一组吴全章在平项东大脉采煤顶板砸死。
   9、塔河镇红庙村向XX在平项东大脉机车挤压死亡。
   这只是金旺煤矿出现安全死亡事故的一部份……矿方隐瞒不报是为了逃避对安全死亡事故发生后的罚款、整改、对相部门及领导追责……为此要求:
   1、对金旺煤矿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用地、完善征地手续。
   2、对石峡村四组租用土地未付款足额支付。
   3、对老年退职矿工,给身体体验。享受二煤湾煤矿,退场后,矿工同等待遇。
   4、严查金旺煤矿征地、开采等手续,追究瞒报伤亡事故,时间长,人数多的刑事责任。勿漠视矿工
正当利益和合理诉求,尊重民意,化解矛盾,实现社会稳定。

   此举报
              达州市宣汉县塔河镇村民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曾能贵 18982800630  513022196906257098
肖同相  17398197408   
康纯高  19338810730   
向仕平  15984795906   
肖命学  19960677631   
向守六  15181864072   
夏茂于  1933881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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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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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4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你好!你在麻辣社区反映塔河镇煤矿相关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你所反映的问题,在2020年4月,宣汉县委政法委组织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煤安中心及塔河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已进行了调查处理,并通报了相关情况。如果你仍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818-5208800。

  ​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2021月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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