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反映拆除违建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网民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县城老城区违法违规搭建问题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我局接到许多市民关于老城区违法违规搭建影响市容市貌问题的投诉举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于2019年11月下旬开始对老城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影响城市风貌的“蓝顶子”等违法违规建筑物进行拆除。目前正在分片区分批次的对县城规划区内“蓝顶子”等违法违规建筑物进行依法拆除工作。 (三)“蓝顶子”等违法违规建筑物拆除后,如房屋确实存在漏雨的情况,可做防水处理。若防水处理后仍存在漏雨问题,按照“杜绝‘蓝顶子’、消除安全隐患、统一风貌样式、不新增有效使用面积”的原则,由业主向社区提出申请,经街道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签署意见后自行整改。 感谢网民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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