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朱艺铭,阆中人,我与他人打了一场经济官司,阆中法院判我输了,我向南充市中院上诉,南充中院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发回阆中法院重审。2021年4月29日阆中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承办法官办事马虎,在判决书中把本应是“2021年1月19日立案”写成“2020年1月19日立案”,把“2021年3月4日开庭”写成“2020年3月4日开庭”,该判决书经过层层审核,但是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影响到法院文书的权威性,这不由让人对这份法律文书的公正性产生怀疑,法院是为人民公正办事的,办案如此马虎,请有关领导主持公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责问责,还百姓一个公道,还法律红章一个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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