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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南充市房管一所、房管二所直管公房及相邻居民危旧房改造工程重大违规[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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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纪委、南充市发改委、南充市建设局:南充市房管一所、房管二所直管公房及相邻居民危旧房改造(改扩翻建)项目(第二次)(项目 名称)施工 一、二 标段项目的招标公告现正发布,此项目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文件没有问题情况下,按常规应按照第一次文件设置,然而第二次完全变完设置一些苛刻条件为某人或公司量身定做达到敛财目的,业主中某些人联合一个叫姚启刚的人操作此项目,在项目未上网就联络好几十家公司拉价串标,最终达到中标目的,且第一次代理公司都因招标被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一、评标办法2.2.4(2)中,关于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是这样描述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2018年至今在本单位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已独立完成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6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加 2 分。满分 4.5 分。”该项目1、2标段的投标最高限价分别为一标段:42859563.24 元;二标段:83931122.43 元。为什么要求业绩金额为不低于3600万元,而不是大于或不低于该标段的招标限价,是否为部分企业量身定做的呢?2、项目既不是特别大,为什么要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都必须同时具有相应的业绩呢,难道每一个刚具有相应资格或职称的从业者就永远没有机会参与项目相应的管理岗?综上,建议取消其规模限制!建议取消其人员业绩要求!二、评标办法2.2.4(2)中,关于造价负责人是这样描述的:“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资格得 2.5 分具有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资格加 2 分。满分 4.5 分。”就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工作内容来看,基本上都属于土建工程,具有土建造价工程师完全能胜任其造价的工作。而该项目不但要求了造价负责人要有土建专业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而且还必须同时具备安装造价工程师的资格,才能得到满分。如果真有必要,也可以增派一名具有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作为加分项,为什么是一人必须具有双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分明是故意提高门槛,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且省建设厅明文规定造价工程师可以外聘。建议取消其造价工程师双专业才得满分的要求!三、评标办法2.2.4(2)中,关于结构加固负责人是这样描述的:“结构加固安全负责 1 名:具有结构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 1 分,具有结构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2.5 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 筑工程)和建安安全考核合格证加 2 分。满分 4.5 分。”此次招的队伍是施工单位,而很多施工单位不具备一般设计单位才应有的结构专业的中、高级职称人员。该项目虽涉及对主体结构老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部分进行改建,这部分的施工图纸都是由设计单位出好,施工单位按图施工而已。因此,建议取消相关结构专业的评分或加分项!四、评标办法2.2.4(2)中,关于给排水负责人是这样描述的:“给排水负责人 2 名:具有给排水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1.25 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加 1 分,增配 1名给排水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加 2.25 分。满分 4.5 分。”该项目要求配备两名给排水负责人,对于大多数施工单位是排斥的。因为给排水职称人员绝大部分是设计单位相关从业人员的根本要求,其设置也是不合理、逻辑极其混乱的。先是中级及以上得1.25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加一分,这是两个不同阶段的分值设置;而增配一名职称人员,是要求职称人员必须同时具有建造师才能得分。不能看出,是有意为个别单位定制的条件,建议取消!  五、评分办法中的“注:投标人拟派人员应是本单位人员,含分公司(分支机构)但不含或参股控股母子公司,附连续社保证明,且不得重复兼任职务,职称证应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评定,注册类证书应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注册证书方可得分加分,未注册的执(职)业资格证一律不得分加分,省外企业拟派人员证书还应是入川备案已录入通过人员证书,且拟派人员专业、岗位、执业资格与入川备案专业、岗位、执业资格相同,以附入川备案证书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询件为准,方可得分加分。” 1、要求职称证应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评定。职称证目前的评审渠道很多,有住建系统、经信系统、央国企等,所以是不合理的。2、要求注册类证书应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注册证书方可得分加分,未注册的执(职)业资格证一律不得分加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持注册证书的执业岗位必须具有注册证书的才能胜任。但是该文件的制定是有误导性的:a.注册造价工程师已经有土建专业,若通过了安装专业的考试,只是未注册或未及时注册,不代表不具有其专业水准吧;b.结构负责人具有相关职称后,若考取了建造师只是未注册或未及时注册,但是其知识领域更宽泛了,应该是能胜任的。因为岗位基本设置是要求职称,而不是注册的人员。C.给排水负责人的岗位设置也是具有职称后,就能胜任的。若考取了建造师只是未注册或未及时注册,不代表其不拥有相关的专业水平。因此,建议取消职称证应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评定,注册类证书应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注册证书方可得分加分的设置。评审办法2.2.4(4)的设置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实力: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1 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2 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或市政)加 1 分,(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为准),满分 3 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实力的设置更是无稽之谈。这条在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是没有明确要求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职称或相应的注册类证书,并不能代表其企业综合实力不行。所以。建议取消!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该招标文件的设置是极其不合理的,有些项目的设置是按设计单位的标准来的,有些是按个别施工企业量身定做的,并设置业主代表,第一次招标都未设置业主代表,可见这次是为了志在必得。目前,在全国上下大力整治招投标的高压态势之时,一些人公然充耳不闻、熟视无睹,不知道是何方神圣在背后撑腰。我们强烈要求取消设置不合理的排斥条件,还招投标行业应有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由于对方势力强大,我只能选择这种方式昭告天下,请相关部门明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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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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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9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HONGKJIANY”:
        你好!
        你于2021年6月28日在麻辣论坛发布关于南充市房管一所、房管二所直管公房及相关邻居危旧房改造工程的帖子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组织专家进行研究,现回复如下:
      1、关于本项目第一次流标及第二次招标的回复:
因四川建设网电子开评标系统调整更新,评标委员会无法在电子评标系统中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流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失误依法进行了处理。因此,我们根据国家现行规定依法组织本项目第二次招标。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国家投资标准文件2021版》编制。
2、关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的回复:
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施工一标段约为4000余万元,施工二标段约为8000万。
根据《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国家投资标准文件2021版》标准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量化因素”相关要求、《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21〕65号)中“投标报价(含)成本评审”相关要求,本项目较小施工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约4200万元,我们为了扩大招标范围,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设定3600万元。
3、关于造价负责人岗位要求的回复:
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相关规定,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容有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为保证本项目工程造价成本控制,要求造价负责人具有土建、安装资格,并设得分项和加分项。
4、关于结构加固负责人的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中企业主要人员“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容有结构加固工程。要求结构加固负责人具有结构专业技术职称是确保工程质量。
5、关于给排水负责人的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中企业主要人员“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的相关规定,要求给排水负责人具有给排水技术职称。
6、关于职称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评定的回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住建部门、经信部门等国家行政部门都可以评定职称、颁发证书。为保持权威性,我们认可国家行政部门评定的职称或颁发的证书。
7、关于未注册的一律不得分加分的回复:
依据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未注册的一律不得开展执业活动。
8、关于企业技术实力的回复:
本项目涉及到千家万户城乡居民、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我们选择诚信、守信、履约的施工队伍,是为了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

                                                                                                南充市房屋经营管理一所    南充市房屋经营管理二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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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8 12: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乔(匿名发布)
大乔(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6-28 12:46
就是说这是暗箱操作的嘛,业主指定的金主吧。
干将莫邪(匿名发布)
干将莫邪(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6-28 14:30
这是招投标市场的潜规则,招标文件设置条件和委派业主代表就是要业主指定的人中标的,双保险都不懂哦?
发表于 2021-6-28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不允许采购中设置业绩与业绩金额了吗?还敢这样,看看去年财政审查被背书的那些单位的项目,不都是上面写的那些不合理条款么?还敢这样整,胆子够大。
关羽(匿名发布)
关羽(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6-28 16:07
该整治了!从代理、设计、施工、监理,哪一样不是设条件指定人中标?

发表于 2021-6-28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жa

发表于 2021-6-28 22: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6-28 23: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设和发改应该组织专案组,打击打击

发表于 2021-6-28 23: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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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8 23: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无法无天了,招投标市场就是被这个别老鼠屎搅混了,主管部门的老大们、纪委老大们是不是该严厉打击一下了,不能坐视不管吧,难怪中不到标

发表于 2021-6-28 23: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6-28 23: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定要严惩!!!

发表于 2021-6-28 23: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6-28 23: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定要严惩!!!

发表于 2021-6-28 23: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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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8 23: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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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8 23: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6-28 23: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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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8 23: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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