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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这样的执法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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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6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小花园,种种花养养鱼,不求大富大贵,但也安然舒适,我想这是很多人理想中的生活。父母劳苦一世、终其一生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但天不遂人愿,在以为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心灵港湾时,广安市邻水县城管执法人员的出现让这花了血汗钱而修建的小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让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事情发生在广安市邻水县古邻大道“上甲一号公馆”住宅小区内,因为该小区是低层住宅,几乎所有的一楼住户都有在室外修建花园和搭建阳光棚(该区域没有在设置绿化,同时为购房时开发商和售房人员承诺允许一楼住户修建的区域),当时父母购房时也是在开发商和售房人员承诺一楼可以修建花园并亲眼看到小区内几乎所有一楼住户都修建了花园情况下才购买了一楼,但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事后才知道没有写进合同里就不属于个人产权。所以我们在几乎所有一楼住户都修建了花园并在完全没有损害绿化带的情况下我们也在今年春节进行了修建,但刚动工城管就出现说有人举报我们并不允许修建,我们也暂停了几天施工,在询问物业后,物业告诉我们可以修建,所以我们又修建了一部分,在没有完全修建好的情况下父母就已经外出务工了,所以暂时搁置了修建。
可是在2021年4月12日下午,邻水县城管在我父母外出务工家里没有任何人居住的情况下就进行了强行拆除!事后收到消息我们想在第一时间拨打有关部门电话但是却已经是下班时间了,第二天拨打市长热线之后直到4月16日才得到城管大队的回电,回电内容大概就是“之前修建的需要拆除的话需要一套流程,至于这个流程需要多久他们并不是领导给不了我回复,但是你们这种新增的必须马上拆除,如果你实在对我们执法有意见那你想去哪里告就去哪里告。”但是,今年新建的也不是我一家住户呀!有今年刚建好的,也有还在建的,而且还有很多在顶楼有又增修了一层的,甚至是中间楼层的,也想多出几个平方而增建的,他们也还在装修,难道这些都不算违建?只单单我一家人算违建吗?整个小区百分之八九十的人都可以,而我一家却不行,在中国提倡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难道只是一个口号吗?法制社会越来越健全,我们还容忍某些执法部门不能秉公执法吗???
我们一介平民,且父母连大字都不识几个,你让他们上哪里投诉你?我们除了在网上码码字还能怎样?难道你们没有义务为公民解决疑问?难道你们就这么猖狂?用邻水话说,你们这些执法人员有好大一碗水端不平??
我真的很疑惑,为什么整个小区都能修,但是到我们这里你们的政策就不允许了,我不相信我们小区其他的户主都是同时连夜之间一下修建起来的,为什么别人修建时被投诉后就是不了了之,到我们这里就是强制执行了。如果是整个小区只有我们一两家修建,我完全能够理解并不至于这么义愤填膺,但可笑的是事实完全相反,所有已建好的都不拆却只拆除我们一家,更好笑的是城管大队既然还说不止拆除我们一家呀,其他小区我们也拆除了呀。其他小区跟我们有半毛钱关系吗?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我只希望你们公平执法!
请相关部门收悉,并还我家一个公平的解释!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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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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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6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位于邻水县鼎屏镇上甲一号公馆小区7栋102号户外。2021年2月17日,我局发现该处位置正在进行开挖,责令其立即停工,恢复原状。
      2021年2月20日,我局前往现场查看,发现该户主正与装修工人在一楼公共绿化面积处硬化地面上修建砖混护栏,我局立即制止,并于当日对该户主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拆除,当日对该处13.86平方米砖混护栏进行拆除。
      2021年3月10日,我局接投诉反映该处在进行二次违建,于是对其再次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3月10日18:00前自行拆除。
      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6日我局前往现场复查,发现该户主尚未对搭建完毕(未安装玻璃)的钢架棚进行自行拆除,未自行整改到位。
      由于您一直未自行拆除,我局于2021年4月12日,在鼎屏镇双井社区、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的见证下,对其未搭建完成的不锈钢架和不锈钢护栏进行依法拆除。
      您反映的整个小区一楼都修建了花园,只拆其一家的问题,我局根据“控制新增,消除存量”的原则,对新增违法建筑将坚决予以拆除,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将依法予以拆除,逐步消除存量。我局于2021年4月14日对上甲一号公馆值班室背后修建的违章构筑物(系新增构筑物)进行了依法拆除,不存在只拆除您一家,不拆除上甲一号公馆小区内其他违建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26日

发表于 2021-4-17 07: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4-17 08: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21-4-17 10: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公共面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至于开发商所做的承诺,请你找开发商联系赔偿,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虚假宣传虚假销售,城管做法没有任何问题,小区不是农村自留地,想怎么圈就怎么圈,圈多圈少都是自己的,如果放任你的做法,你圈你家外围,楼上的圈你外围的外围,整个小区没有公共道路可行走了,走一步就是别人的院子,你怎么看?

发表于 2021-4-17 11: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4-17 11: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整个小区都修了,拆一家人感觉也不对

发表于 2021-4-17 12: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属于违规,整个小区都应整改拆除违建,顶楼中层住宅一样 因该一视同仁 而不应该单独针对一家拆除

发表于 2021-4-17 12: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只拆除你们一家人院子的话,其他小区1楼住户都不拆除,那执法部门的行为就比较恶劣了

发表于 2021-4-17 12: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非法强拆”是指没有强制执行法律批准文件的强制拆除行为。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属于典型的非法强拆。又如在违法建筑拆除中,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而直接拆除的,属于非法强拆。

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立即报警求助,同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在被侵害之后可以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若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法律依据有: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发表于 2021-4-17 12: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事先通知告知当事人,直接拆除的,属于非法强拆,建议报警或者投诉处理。希望能帮到你

发表于 2021-4-17 12: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拆除违法建筑,违法在先就不能怪执法的手段如不如你意了。

发表于 2021-4-17 12: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明显小区其他中层住户眼红,所以就算不影响绿化任何也是要投诉你的,其他家不拆就单拆你一家确实会很不满,既然她们投诉你们也只能选择同样方式,整个小区不管一楼中层顶楼非法违建全部拆除整改回归原样,这样大家都没话说。

发表于 2021-4-17 12: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修之前感觉小区环境很差,修了之后感觉是漂亮多了,只是的确涉嫌违建,但整个小区都修了,不让你一家修也不对,不修也感觉不漂亮

发表于 2021-4-17 12: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乱建的人应该处罚

发表于 2021-4-17 12: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来还想去城里买套房子,现在不是提倡城乡结合吗,看这样子城里没有农村人的地盘哟,如果就这户业主情况,业主没在家而且没修好,整个小区一楼,顶楼还加了一层,都没拆,就拆你一家,那的确执法不公,要么你们没关系。

发表于 2021-4-17 13: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4-17 14: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修之后比没有修之前好,如果要拆除,应该一视同仁,执法不能针对一家人。可以把其他同样修建的拍照,向有关单位反应,希望能够得到同等对待。

发表于 2021-4-17 14: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小区都修了,只拆一家,觉得不合理

发表于 2021-4-17 14: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身就已经是得到了物业的准许的,整个小区的一楼如果都修了只拆除你们一家未免有点太针对了,一视同仁没有做到,破坏了公民的财产,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希望可以得到回应!

发表于 2021-4-17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拆除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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