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田广平系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1983年10月入伍,1997年4月退伍,在部队服役14年。1997年8月达县民政局白纸黑字的将我安置到达县交通局的(达民安[97]65号),达县交通局利用手中权力又以白条的形式将我踢到达县联运总公司,达县联运总公司既不是你交通局的下属单位、又不是你的下设机构,仅是你行业监管下的一家自主经营的集体所有制运输企业。先暂且抛开你把我安置到达县联运总公司是对是错先不说,那么根据《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第五条规定,你应当保留我全民身份,请问我全民身份是保留在什么地方的?
同时,我单位复退军人杨川、胡再勇也是由民政局分到你达县交通局的,档案记载也是全民身份,你把他们俩也踢到达县联运总公司,请问他们俩的全民身份又是保留在什么地方的?
事实上,你达县交通局是没有保留我们的全民身份,那么请问我们全民身份编制又是谁用了的呢?我们严重怀疑当年的编制被人顶替,因为没有证据,仅怀疑而已。为此,请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向我们出示当年退伍军人、大中专院校学生分配到达县交通局的有效文件、以及当年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经费的有效文件和工资发放表,以便消除我们心中的疑虑!同时,请还我们全民合同制工人身份!再次重申,请还我们全民合同制工人身份!
请正视问题,莫回避,莫逃避!为此,呼吁各级政府和部门,正确对待各类信访,妥善处理我们的信访诉求,莫让我们退役军人流血又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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