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民反映开发企业违规交房的问题。经查,恒大御景一期合同约定2020年6月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因新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延期交房,项目已于2020年7月31日开始分批次将房屋交付给业主。该项目合同约定交付条件为商品房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书,同时交付条件还约定开发企业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2020年5月27日,开发企业组织五方责任主体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2020年5月31日,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报告。开发企业在交房现场按相关要求向买受人公示了五方责任主体验收报告、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等资料。
关于网民反映面积测绘等问题。2021年3月5日,我局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等部门组织开发企业、业主代表进行协商。经协调,恒大御景业主与开发企业达成如下共识:1、由开发企业委托省测绘质检站对恒大御景四号楼测绘成果进行检测,开发企业承担相关费用;2、省测绘质检站对原开发企业提供的测绘成果检测后,如超过国家规范的误差范围,开发企业须请省测绘质检站对恒大御景一期全部楼栋进行复检;3、恒大御景四号楼每种户型由业主代表提前联系3户以上业主配合检测,开发企业配合;4、开发企业在2021年3月8号启动对接省测绘质检站的工作,及时向业主代表反馈进展。
关于网民反映开发企业未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经查,截止目前,恒大御景一期暂未交存专项维修资金。我局已多次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履行化解矛盾的主体责任,并做好与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开发企业表示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
关于网民反映开发企业未开具发票的问题。经协调,开发企业可开具购房发票,若实测面积备案后有差异需更换发票。
关于网民反映房屋质量问题整改。我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对购房人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持续跟进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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