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8283|评论: 47

[群众呼声] 老紫苑业委会:谁赋予你们的权利,来更换老紫苑物业?[已回复]

[复制链接]

致:老紫苑业委会:
呈送:蓬安县住建局、相如街道办、真武山社区
下图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由下图可见,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请问老紫苑业委会:你们都没有经过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凭啥就开始进行招投标了?
202103068905151614991258295152.jpg
202103068905151614991258327439.jpg
202103068905151614991258358235.jpg

==================
编辑备注:蓬安规划与建设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3月18日回复,内容见2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66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1-3-18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看回复
22.JPG
33.JPG
满意(1)
不满意(0)

发表于 2021-3-6 08: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我们老紫苑的业委会,是个神奇的存在。他们对于我们广大业主最为关心的停车难,大修基金账上公示这两个重要的问题,不怎么关心。倒是很关心换物业、装电梯这一类工程。其中缘由,值得深思。

发表于 2021-3-6 09: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上有个原则:谁主张,谁举证。谁要换物业,请他们找2/3业主签字同意。若2/3业主同意,我举双手赞成。

发表于 2021-3-6 09: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3-6 10: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紫苑物业作为物业服务当事人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合法有效。
难道要业委会不进行选聘新的物业,而低三下四求紫苑物业留下来做么?不知道是发贴人不了解事情真相还是知道事实真相而恶意扇动不明真相的业主来扰乱业委会进行合法的选聘工作?
此次选聘工作业委会已上报社区、街道办和住建局,相关领导同意进行选聘工作。
撤场公告.jpg
撤场回复函.jpg
紫苑物业撤场函.jpg

发表于 2021-3-6 10: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业委会是叫大家投票表决是否更换物业,并不是一定要换现有的物业呀.你如果是业主,可以行使你的权力进行投票,如果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更换,业委会就征求大家意见更换,另找新的物业管理单位,如果达不到3分之2的业主同意,当然也只能由现在物业继续管理小区.希望现在的物业把小区管理好!

发表于 2021-3-6 12: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大的小区,上万人的小区,业主的民主自由去哪里了?业委会只是执行机构,不是决策机构,不能代表咋们业主决策

发表于 2021-3-6 12: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监督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而不是可以直接选聘物业公司,自作主张出台26条,26条我们业主签字同意的吗?有法律效力吗?要求苛刻,还有执行金……明显逼物业走,还找这么多借口

发表于 2021-3-6 13: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叫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活该!

 楼主| 发表于 2021-3-6 15: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成员应当明确自身职责和功能,扮演好一个监督检查者的角色,而决非是一个可以随意决策的单位!

 楼主| 发表于 2021-3-7 11: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有业主对我发帖中那句:“请大家去看一看那些在操作换物业的团伙都是些什么人?”很有异议。说我得罪了不少人。本着对业主负责,对我的话负责的态度,在此再次肯定和澄清:  我没说错!!!十五个参与者,其中有8个!!!不是业主!!!那么这些“热心群众”这么热衷于换物业是为那桩?对此,有关方面让一个真正的老实(好)人出头,给出了解释(见有关帖),但这用来麻智障者都不行!!!   因为一个业委会,是没有资格、也不具备资格去界定、解释国家出台的“物管法”!!!因为具有选换物业的,只能是  业主  !!!而不能是业主的七大姑八大姨等有关系的其他人!!!紫苑小区三届业委会、包括“支持、同意其换物业的各级领导、部门”都沒有资格打擦边球,从而让一些没有资格但有利益的人结成团伙,来操控换上这些人“心仪”的“物业”!!!

发表于 2021-3-7 13: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3-7 16: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真相:
紫苑第三届业委会与紫苑物业多次沟通,均未达成协议。协议条款内容与本次选聘要求的条款并无多大差别,甚至选聘条款要求更多更高。业委会只想通过这些项目的改造来改变小区的面貌。可是紫苑物业一直不愿意达成协议,甚至说要解聘我们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2021年1月26日紫苑物业给业委会发出了函告“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项目运营成本,我司自愿申请撤场(2021年2月1日),请业委会尽快选聘物业公司”。紫苑业委会不得不进行物业选聘工作。紫苑物业这时候又来报名参加选聘工作。同样的条款,以前不同意达成协议,现在又来报名参加选聘。此时有人开始兴风作浪,扇动不明真相的业主纷纷指责业委会不留下紫苑物业而进行选聘物业是别有用心。
有些人受指使或蛊惑,请你了解清楚了事实真相再说话,好不好?
现在的紫苑小区象大路,车辆、行人随便进出。业委会好困惑,真心实意想改变小区咋这么难呢?不让业主掏钱、不动用维修资金来改造这些项目,不涨物管费。那些恶意扇动不明真相的业主的人,意欲何为?想紫苑小区不改变,一直烂下去么?

发表于 2021-3-7 20: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小区恋旧怀旧,舍不得紫苑物业。这是一种情怀

发表于 2021-3-7 20: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小区恋旧怀旧,舍不得紫苑物业。这是一种情怀.

发表于 2021-3-8 13: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法律法规,不管续聘还是选聘,必须开业主大会告知广大业主续聘或选聘这个事情,待业主同意后方可启动招投标程序,而不是先启用然后直接告知结果。业委会程序直接整反了

发表于 2021-3-9 11: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天,也没有人来管哦,咱们的父母管呢

发表于 2021-3-17 14: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3-22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住建局回复:先开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再进行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那业委会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没有取得业主的同意,就擅自启动招投标程序,这还叫合法程序吗?纯粹就是本末倒置,程序完全反了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