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真相:
紫苑第三届业委会与紫苑物业多次沟通,均未达成协议。协议条款内容与本次选聘要求的条款并无多大差别,甚至选聘条款要求更多更高。业委会只想通过这些项目的改造来改变小区的面貌。可是紫苑物业一直不愿意达成协议,甚至说要解聘我们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2021年1月26日紫苑物业给业委会发出了函告“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项目运营成本,我司自愿申请撤场(2021年2月1日),请业委会尽快选聘物业公司”。紫苑业委会不得不进行物业选聘工作。紫苑物业这时候又来报名参加选聘工作。同样的条款,以前不同意达成协议,现在又来报名参加选聘。此时有人开始兴风作浪,扇动不明真相的业主纷纷指责业委会不留下紫苑物业而进行选聘物业是别有用心。
有些人受指使或蛊惑,请你了解清楚了事实真相再说话,好不好?
现在的紫苑小区象大路,车辆、行人随便进出。业委会好困惑,真心实意想改变小区咋这么难呢?不让业主掏钱、不动用维修资金来改造这些项目,不涨物管费。那些恶意扇动不明真相的业主的人,意欲何为?想紫苑小区不改变,一直烂下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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