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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幸福公社一期何时拿到产权证?[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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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邑青霞镇上的幸福公社一期产权
请问:
1.一期的土地性质是什么?除开返迁的原35户村民外,其他房产开发是否合规?由于不能办理产权证,原购房者想卖房,新购房者想买,其权益如何保障?一期住户已经入住10余年,现在仍无法办产权,一旦转入过户,是否会面临将来政府强制拆迁?而且以后无法进行二手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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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大邑县政府办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3月9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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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3月1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大邑县住建局、县规自局
发表于 2021-3-9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5.12”汶川地震发生后,原大邑县青霞镇政府为解决辖区内受灾农户的住房重建问题,于2009年引进成都御力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成都红盒子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联建,由该公司出资完成农户安置房建设。联建投资方通过签订《土地联建及流转协议》的方式,使用原青霞镇分水社区部分集体土地,用于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即称幸福公社一期项目。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期间灾后重建相关政策发生变化,项目用地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故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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