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上海金山朱泾某防护用品公司由于工期紧张,通过松江一中介加急招聘了河南籍操作工李某。李某当晚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但两个小时李某突然晕倒在地随即不省人事。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公司则认为李某仅到岗2小时,仍在“试工阶段”,只能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适当补偿。对此事件,朱泾司法所副所长朱文表示,死者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形成,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进行工伤认定。最终在调解员的调解下,死者家属愿积极协助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公司也一次性支付人道主义补偿款。
只要入职,不管是一年还是10分钟,不管是签订了书面合同还是未签订,都已经形成了雇佣关系了,从法律角度上来说,用人单位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之前就有重大疾病除外。关于工亡需要赔偿多少?视频中说的100万,其实是差不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0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43834元×20=876680元。
这件事也给我们了一个警醒:现在社会的快速发展为了工作挣钱,我们一直在透支我们的身体健康,在挣钱的同时我们应该更加注重自身健康,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同时用工单位在新员工入职的时候是否应该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体检,这样可以避免自身的损失,更能避免悲剧的发生。我国现有体制及法律规定下,是否更加应该注重对劳动者身心健康的保护。以人为本,应该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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