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连续转交三次,辽宁师范大学说都没收到:谁在撒谎?
国家信访局和辽宁师范大学,谁在撒谎?辽宁师范大学教师杨贵元,就同一事项,先于2020年8月13日向国家信访局信访《辽宁师范大学竟让为党为国护法教改者无房无业》,于21日转到辽宁师范大学;又于10月23日向国家信访局信访《百姓依法信访,责任单位违法不理会,信访部门站哪边?》,于30日转到辽宁师范大学;再于12月15日向国家信访局信访《国家转交辽宁师范大学信访超期不受理是违法:找谁解决?》,于22日转到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1月15日学校终于通知受理我的信访,却说没收到这三次连续信访,而是受理答复另外两个:一是学校无权受理的,二是已被他处受理过的,且都早已超过受理期限。 学校拿一个无权受理的信访来凑数受理。2020年6月4日,我向国家信访《美国“制裁”中国留美学生,中国为什么不对等反制?》,答复原文是“杨贵元:您好!您反映的事项,我们已收到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身体健康,生活幸福!国家信访局2020年06月04日”。没有转给辽宁师范大学,而我校却于半年之后擅自做主拿来受理,受理答复是“其内容属于意见建议类,无实质性诉求。可通过合法渠道向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不应走信访渠道”。结果是,学校得一次受理信访政绩,却把责任推给信访者无理取闹。 学校拿另一个已被他处受理的超期信访来敷衍受理。2019年11月7日,我向国家信访《辽宁师范大学货币化分房承诺食言且其依据违法失理》,21日转到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街道办事处,当日以附件1告知“你网上投诉反映的问题,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属于不予受理的情况,应向辽宁师范大学提出。”也没转给辽宁师范大学,而我校却于一年之后突然受理(为把我校单身无房教工全部赶出教工宿舍,急于腾空装修挪作高创收的研究生公寓),答复意思是:学校严格执行大连市政府某个分房文件(规定有房户离婚后不论法律判给哪方,房子永远都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完全依法认定我是有房户;我签字不同意!事实上我已无房21年,国家法律婚姻法法定我无房,学校房产科早已把我的房产依法过户给女方,大连市政府的房产信息登记网上已认定我是无房户。 这就是我体验的中国信访:责任单位,不去解决问题,直接把领导当王法;信访者,依法讲理没用,不能帮弱势说话做事;信访部门,一直看信访内耗。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杨贵元,辽宁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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