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甘肃天水一辆救送一名危重病人的救护车,与一辆公交车相撞,公交车改变方向后冲断护栏坠桥。事故造成1人死亡,14人受伤,其中3人伤势较重。为救1人却引发交通事故,致1死14伤。“救护车就可以横冲直撞吗?”、“救护车可以闯红灯,但是撞到别人,也是他人的责任吗?”在网上,关于救护车、消防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发生事故需不需要负责的讨论非常热烈。
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公交车正常行驶通过十字路口,画面中,一辆救护车突然从右侧直接撞上公交车中部,致公交车偏离方向后坠桥。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此,四川手机报记者进行了采访,交警表示,特殊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可不受信号灯的限制,如消防车、救护车等,其他车辆应注意避让。但特殊车辆也有安全注意的义务,执行任务时,应拉响警报等,通过路口时观察后减速通行。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此事件中,需调查双方是否行使安全注意的义务,再进行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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