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6日下午15点,本人驾驶车辆车牌号川A27B2L,从成都双流机场附近上高速,由此向龙泉驿方向行驶,在锦城湖段遇到大半挂翻斗车(车牌有污损勉强能看清川AG535)中间车道行驶,一辆车拉沙石,突然石子跟下雨似的掉下来将我车辆,在车内我听到了几声石子撞击车辆门板的声音,当时没多想,高速上也不敢停和别车,只能躲避和驶离,下高速后第一时间查看车况发现受损,第一时间向去龙泉驿交警大队被告知绕城高速事故由第六分局,所以拨打12122也被转接待第六分局,由于天色已晚,17日上午赶到到第六分局交警大队(金科北路155号)被告知填写事故简述单后面在进行处理,需要等待很久,填写事故简述单后已经中午,我也问了交警,被告知必须在这里当面处理,因为下午有事故不能等待所以离开,在这个疫情还没有结束的时候,离疫情疫区新发地较近,很多人围在一起填写面单和等待事故处理,在这里等待我认为不合理,也没有办法提交相关行车记录仪,本来可以很快处理的事情却一拖再拖,高速路上带着石子飞扬的大半挂时隔这么久都没有找到真正及时有效的投诉部门将其绳之以法,我不知道这是高速公里管理者的疏忽导致了脏污了车牌号的半挂车上了高速还是交通警察的疏忽导致了事情的发生,难道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驾驶员就没有及时有效的部门解决吗?遇到大半挂抛洒飞石的情况不是一天两天了,绕城高速的大货车应该规范起来,没有规范的拦好沙石的,导致高速上风一吹沙石就从尾部抛洒出来,这是极为影响行车安全的,我认为高速和交警部门应该严查污损号牌和上路不规范捆绑货物和沙石的情况,人民群众投诉难,办事难,也是一大问题,我不想要其他的什么,我只想绳之以法这些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驾驶员并且依法处罚和赔偿我的损失,我希望高速和交警部门整治这些乱抛洒的大货车,还我们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的环境,为人民群众撑腰,秉公执法!希望得到认真对待和处理,当事人电话18582588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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