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
|
借1000元用不着出借条,甚至时间短才会有借1000,一般就是10000元以上。
|
为什么法院判了,被告有财产,有钱不还呢?国家真的就把这种赖皮狗就没有办法吗?
|
我觉得人不要脸鬼都害怕,借了就该还。扯这扯那,以后那个赶借
|
最可恨的就是借了钱赖帐不还的,比抢劫和偷更可怕,抢和偷数额不大都判刑,而借再多不还都不违法。对借钱者真的是不公平,就好比见义勇为做了好事不被认可
|
最好是不借钱、2003年借5万给亲戚,龙泉驿餐馆装修 有借条,完工生意不好,最后全家玩失踪。借条无用这是教训。
|
本人8年前也遇上一好友说他承包工程,找我借2万给他,我毫无忧郁地借了,当年还了1万,下差一万至今赖着不还,还换了电话号码,
|
百分百一万。法院判的正确,
|
2010年同事借10万,到时不还,5年后开始每月还1000元,到现在都没还清楚,最近说不还钱了,说要先保障一家人生活,老婆做生意,自己工资每月9000元,儿子儿媳一共每月2万,说除了吃酒没生活费了
|
我还更惨,货款伍万元来借给最亲的亲戚,一次还点,一次还点,每还一次我都有记录的,三年之内才还了叁万忒仟元,我的帐上记得清清楚的,下欠壹万捌仟元,他死活都说只差捌仟,还不是把他没办法。
|
我在北京打小工二十五块钱一天,小包工头借我伍佰元现金,己经二十年了、还不还我,这叫什么老乡啊。
|
别人钱好借就经常借,习惯了不写借条,还懒帐,法官判断不合法,我认为判断正确。
|
错误
|
没有借条一分都不要认
|
给法官点赞,一些人就是不要脸,需要法官明示。
|
这样的人多了,到头来这样的人还会说你不是。
|
这个法官滚一边去,猪都不敢这么判,谁主张谁举证,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知道吗?被借款人没有要借款条自己就应该承担这后果。基本常识都没有还好意思打官司?
|
谁主张谁举证!
|
不要脸
|
大英人接触较多,一个字,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