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宝华气体有限公司 金堂县成都宝华气体有限公司配套成都巴莫科技15000Nm3/h空分项目 第二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边长5km范围内 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公众可在以上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采用实名,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成都宝华气体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内巴莫科技2#地块现有厂区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1-60206205 电子邮件:wangxiaoyan@baosteelgas.com 七、编制单位信息 编制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 联系人:芦工 联系电话:028-84397567 邮箱:690244903@qq.com 附件:1、成都宝华气体有限公司金堂县成都宝华气体有限公司配套成都巴莫科技15000Nm3/h空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