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把督促落实“六稳”“六保”部署要求、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足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努力为全省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纪检监察机关只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行为,坚持实事求是,以发展的眼光看历史问题,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处理民营企业人员涉嫌违法行为,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等,绝不允许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只有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及时出台意见、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突出问题,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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