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又想搞什么鬼花样
2020年7月15日15点58分(2020年7月16日315晚会的前一天),一个自称中国电信的不报姓名的电话号码19141259949对乡下人进行了长达三分钟的骚扰,强行推销5g套餐。
几年前,一个推销垃圾短信的想骚扰乡下人,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详见附录一)。
也是几年前,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常小兵设置了很多各种各样的套餐(圈套)想把全国手机用户套进去,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把自己套进了看守所(详见附录二)。
中国电信从总公司到四川省分公司等各级公司都知道可以随意骚扰城里人,不可以随意骚扰乡下人。
中国电信又想搞什么鬼花样, 我们的政策一贯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乡下人希望中国电信自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争取宽大处理。
附录一,新消法起草人建议:垃圾短信侵权,可按每条500元索赔
面对频繁骚扰的“垃圾短信”,家住郫县的李跃平(律师)选择了法律的武器。在依法进行举报后,他收获了让他满意的结果———商家承认过错,并答应登报致歉。垃圾短信骚扰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本报推出的“反垃圾短信公益律师团”免费为你打官司受到追捧。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今年3月15日开始实施,明确规定垃圾短信扰民属侵权行为。然而,面对垃圾短信的骚扰,很少有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原因在于维权成本太高了。
“新消法”起草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建议,受到垃圾短信骚扰,具体标准可按照每条500元进行赔偿。
垃圾短信侵犯了公民什么权利?
刘俊海:“新消法”29条是从民商法的角度,确定了消费者的权利,从法律上给予消费者权益保障;而《决定》则是侧重于从行政管理的角度进行调整,两者出发点不同,法律效力也不同。
成都商报:发送垃圾短信,具体侵犯消费者的什么权益?
刘俊海:首先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宁权,垃圾短信不厌其烦地骚扰消费者,让其生活不得安宁,这当然构成侵权;其次侵犯了消费者的通讯自由;同时还有可能侵犯财产权,以及其他人身权利。
成都商报:拨打骚扰电话,是否属于此条调整的内容?
刘俊海:骚扰电话虽然不属于29条调整,但根据第50条的规定,骚扰电话也是属于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利的行为,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附录二,2017年5月31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常小兵受贿案,对被告人常小兵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常小兵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常小兵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