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442|评论: 16

[原创] 谈女子买航班延误险被抓:为了真正的法制精神,法律也要输得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6-12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女子大量地、有选择性地购买机票和航班延误险,但她却从不去坐飞机,飞机准时就提前退票,飞机延误就索赔,为此,她获利300万。而近日,她因为涉嫌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被司法机关刑拘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而且几乎一边倒,大量网民痛斥保险公司输不起。

然而,我认为,尽管网民站在自身消费者的立场为女子鸣不平无可厚非,但保险公司从自身利益出发提起诉告也可以理解,毕竟在有争议的事情面前,为自己说话是人之常情。

那么,引起这场争议的焦点在哪里?毫无疑问,就在于该女子是否构成了“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根据以上条文比较而言,该女子的行为与保险诈骗罪中的“虚构保险标的”的规定似乎更吻合,如果构不成保险诈骗罪,同时也就构不成诈骗罪。所以,我们重点讨论她是否涉嫌实施了保险诈骗罪中的“虚构保险标的”

在保险诈骗罪的“客观要件”条文中,包含以下几点规定:

l、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

用以上法律条文对比该女子的行为,我们发现:

1、她确实购买了机票和航班延误保险,所以,她一没有虚构标的、二没有编造和夸大“航班延误”的事实和原因、更没有故意造成“航班延误的事故”或者故意造成被保险人伤亡。所以,她的“获取保险金”的行为并没有违反“保险法规”;

2、她根本不打算去坐飞机、而是以赚取航班延误保险金为目的的行为,也是不争的事实,她的动机确实是以单纯获取航班延误保险金为目的。但这是不是符合保险诈骗罪条文中“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的描述呢?

介于在她购买机票期间,保险公司的合同中并没有规定以“被保险人一定要乘坐已购买机票的航班”作为保险赔付的前提,也没有规定“不打算实际乘坐航班的人禁止购买航班延误保险”,所以,尽管她的动机不值得称道、或者叫做不厚道,但是她的行为完全符合保险公司的合同规定,所以她的索赔有理有据,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她的行为也并不能构成“非法”。

那么,假设因此就判定该女子无罪,会不会变相助长“投机取巧、虚妄奸诈的歪风邪气”?“惩恶扬善”的法制精神会不会因此而蒙羞?是不是代表法律输给了罪恶?诚然,这种考量应当引起我们的警醒,但相对而言,另一个附带的伤害,才是我们需要更加警醒的,那就是法律的庄严和信用。

为了法律在民众心目中不偏不倚的神圣威信和庄严信用,法律一定要一诺千金。法律的实施应当如同金石之于淤泥,丝毫不为法律条文之外的因素所动。如果一种行为并未被法律白纸黑字、言之戳戳地规定为“违法和犯罪”,那么它就应当是无罪,哪怕这种行为违反了道德的标准。在法律实践中,道德标准不能成为法律漏洞的补天石,因为道德标准并没有明白无误的规定和解读,它不具备法律的精准和严肃,并不能作为罪与非罪的衡量标准。

古时有则寓言“曾子杀猪”,说的是一个叫做曾子的人,他的妻子要去赶集,孩子哭闹着也要去。他妻子哄孩子说,你不要去了,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她赶集回来后,看见曾子真的要杀猪,连忙上前阻止。曾子却说,如果你欺骗了孩子,孩子就会不信任你。就完,曾子就把猪杀了。

一介匹夫曾子,尚且能说到做到,何况乎神圣的法律乎?

所以,法律现在应该做的,就是修改、补充有关条文、堵住漏洞,比如增加一条“不以保全财产、健康和其他权益为目的,而仅仅是以赚取保险金为目的的保险合同无效”等等。

而在此之前,法律不妨大度、诚实地“输一回”吧。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0-6-12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6-12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6-12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据称,最近南京警方抓获“利用航班延误实施保险诈骗”犯罪嫌疑人李某的消息,传出之后,网友炸锅了。
  据警方调查,李某曾做过航空服务类工作,她先是在网络上挑选了延误率较高的航班,再去查该航班的航程中有没有极端天气,然后,利用自己和亲友的身份信息购买机票,每次购票都要用4、5个身份。每一个身份,最多购买30到40份不等的延误险。但她并不会去乘坐飞机,如果了解到航班可能不会延误,她就会在飞机起飞前把票退掉,减少损失,如果航班出现延误,则向保险公司索赔。
    ————————————
    保险公司的飞机延误险种,并没有规定不能用别人身份证。

    假如李某女,持纯伪造的购票及买保险情况,去索赔延误;才是骗;就有错。

    李某女,购票是真实的,买了保险是真实的,飞机延误是真实的,就没有过错。

    ——————

    此案,纯属保险公司过错!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plane-on-airport-under-cloudy-sky-at-daytime-731218.jpg

发表于 2020-6-13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奇迹
发表于 2020-6-14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公司?我从来不买什么牢什子保险。这个女子应该被释放,保险公司要要点脸,勇敢的赔付并赔偿诬告损失,权当交了智商税。
其实保险公司应该哪里跌倒从哪里爬起来,大度一点,聘请这个聪明的女娃子到公司上班,帮助自身提高法律水平和业务水平
发表于 2020-6-14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公司?抱歉我从来不买什么牢什子保险。这个女子应该被释放,保险公司要要点脸,勇敢的赔付并赔偿诬告损失,权当交了智商税。
其实保险公司应该哪里跌倒从哪里爬起来,大度一点,聘请这个聪明的女娃子到公司上班,帮助自身提高法律水平和业务水平

 楼主| 发表于 2020-6-14 23: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清风明月舒心怀 发表于 2020-6-14 11:22
保险公司?抱歉我从来不买什么牢什子保险。这个女子应该被释放,保险公司要要点脸,勇敢的赔付并赔偿诬告 ...

高见!

发表于 2020-6-15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除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外,
其余所有保险业,必须被最严厉打击!最严厉惩处!

发表于 2020-6-15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某女所获保险赔偿,完全正当!
绝对不能返还给保险公司!

 楼主| 发表于 2020-6-15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魏格纳 发表于 2020-6-15 00:09
李某女所获保险赔偿,完全正当!
绝对不能返还给保险公司!

发表于 2020-6-15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养老金保险,问题稍小。
必须严惩此外的所有保险公司!严厉打击此外的保险公司!
uou

发表于 2020-6-15 15: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按法律规定,用谁的身份证购买的机票所获得的延误赔偿就应该谁得,那么合理的处理应是:这个女的把用他人身份证登记购买机票所得的延误保险赔偿金返还给原身份证持有者本人(与购买彩票不记名不一样,机票是实名购买),但这应另案处理。

发表于 2020-6-15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男人失恋了。朋友安慰佘仕文说:“没有关系,你很快就快忘了她,找到更好的女孩。”“不,我不  可能很快忘了她!”男人大喊:“我给她买了很多的东西都是分期付款的。”

 楼主| 发表于 2020-6-15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uou 发表于 2020-6-15 15:07
如果按法律规定,用谁的身份证购买的机票所获得的延误赔偿就应该谁得,那么合理的处理应是:这个女的把用他 ...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