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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城镇役军人安置问题[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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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杨波,四川省宣汉县人,2000年12月入伍,2008年12月退伍,按照巜兵役法》和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应有地方政府安排工作。但是地方政府违背我个人意愿,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文件精神对我采取强制自谋职业安置,而我的战友服役2年都安排了工作,我多服役6年,国防贡献更大,反而得不到工作安排。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这些部门都是推诿扯皮,至今无任何一个职能部门对我们的安置问题进行调查,难道是你们害怕凋查吗?肯请相关部门给退伍军人一个公道。退伍军人:杨波,联系电话:1508289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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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达州理政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6月3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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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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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3 09: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自谋职业是政府安置工作的一种方式。已经选择自谋职业的属于已落实安置政策。为妥善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国家在不同时期制定了一系列安置政策法规。特别是1993年以来,为适应国家和军队的改革发展,国务院、中央军委适时调整了安置政策:适应国家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后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引进市场机制;提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包底安置”;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原则,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拓宽安置渠道,“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义务”;为解决安置就业难的问题,提出全面推行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出台了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不论是安排岗位就业还是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自谋职业,均符合国家安置政策。
      感谢您对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的关心关注,如您还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818-5210788

                     宣汉县退役军人军事务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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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30 20: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诿扯皮就是他们的解决方式之一,无语。

发表于 2020-5-30 23: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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