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的“雨棚、头盔行动”整治仍需努力,希望将专项整治变为常态化... 在当今社会,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已成为家庭生活必不可少的小助手,但事故仍然高发 2018年6月,南充市民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开到对向车道,与对向行驶一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 2019年8月,南充市民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一名环卫工人发生碰撞,造成两人受伤及电动车受损。 作为南充本地市民,平时上班其实还是能见到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不戴头盔等一些问题,血淋淋的教训还是没能引起一些有侥幸心理的人。 图片是2020年5月27日,南充市火车站前,是自己一段行车记录仪上的视频截取的一张照片,在这里我不是想说戴头盔和雨棚的事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2011修正)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规划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都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我记得铁荣路是重新修整过道路,应该是设置了非机动车专用道的吧?那再看看图片里的驾驶者吧,左边的双黄线意味着他们已经行驶到路中央了... 注意是路中央!!! 安全意识严重缺乏了,而且不懂法,自己违规还有恃无恐的样子,电视新闻上这种事真的太多了 而且如果汽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汽车有错承担责任,汽车没错还要承担无过错责任... 这不仅危害电动车驾驶员的生命安全,还威胁到机动车驾驶安全!!! 我还记得2015年的时候已经在限制超标电动车(红牌)的上牌了,好像现在超标电动车还是很大量的在存在... 在这里我想给政府提出以下建议: 工商管理部门加大对电动车制造商、销售商执业职格审查力度,让其在出售过程中向购买者义务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常识 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电动车驾驶员资格审查,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增强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从源头上去控制比在过程上控制更高效,让电动车市场更加法制化... (个人建议,仅供参考,如有错误,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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