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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到底刘强东与刘静尧俩人之中是谁在说谎?图片说话,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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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30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警方档案完整中文版:4万字还原刘与女生描绘的案情   https://tech.ifeng.com/c/7odG7akolBA



明州24小时:警方完整档案中的秘密https://www.toutiao.com/a6719224252265923079/

如何看待在这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刘静尧主动的把提着黄色小袋子的手,伸到刘强东的手肘处挽着他的手臂的视频?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68764653

有网友提问:我也想半夜到姑娘你的房里坐一坐,可以吗?替她回答如下:只要你欺骗她“保证不再骚扰和伤害她,只想要好心的送她到房间门口就转身的离开”,而且还口头警告她“我身家上百亿,你若敢激烈反抗的弄伤我,我就要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然后你再把她提包里面的重要物品拿到手,接着你再用力使劲的把她的手臂捉住不放的推着她身不由己的往前走,最后你再数次的把她的提包和手夹在腋下不放的拉着她不由自主的往前走,也许才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的六神无主的乖乖女会被迫带你到她房间的门口外面,让你拿出她的房卡来帮她打开房间的门,这时候你就可以不经过她同意的紧跟在她后面的窜进她的房间里面了。

代入女生的角色和思维去想问题,最后还是要强调的是:我既不愿意进去南明尼阿波利斯的一处豪华宅邸的里面被你糟蹋;也不愿意继续留在车上被你轻薄;也不愿意露宿街头的在大街上被你使硬;更不愿意大声呼救的报警来捉你的得罪你,免得给家人招来杀身之祸和不必要的麻烦;我唯一的愿意和选择是赶紧逃回可以带给自己安全感的熟悉的房间去关上门来躲避你,哪怕是你死缠烂打的使用你左手的手指,紧紧的捉住我用来提着黄色小袋子的右手的手臂不放;还有舍不得松开的多次把我的手和提包抢过来夹在你的腋下。虽然我稍微醉得有点不清醒且内心紧张的走错路,但是我对于赶紧逃回家去避开你,还是抱有最后唯一的希望,我只是根本不知道在丛林法则中,一头嗜血成性的老狼是不会轻易的放过它觊觎已久的猎物的,更何况是能够令它产生极度亢奋的那2分钟的年轻嫩口的新鲜食物。

既然想要巴结和勾引他的女方在最后如此有礼节的、毕恭毕敬的做出“有请您知名大公司的老总先走一步的手势”,那她前面怎么会主动的把自己提着黄色小袋子的手多次校对准男方的手肘与肋骨处,再把装有手机和钱包等物品的约重一斤左右的黄色小袋子,不顾礼仪廉耻和漠视他肋骨疼痛的、强烈碰撞他身体的硬塞进他的腋窝之下去挽着他的手呢?后面有视频可证实把全身包得严严实实的始终保持着距离的女方讲礼仪,前面光有字幕且没有视频可证实的说女方不讲礼仪,虽然她在视频里同为一个人,但是在字幕的描述下,女方前后却是如此的自相矛盾、判若两人。没图没真相,那么大家是应该相信字幕还是应该相信视频?打字幕的家伙既不在现场,他也拿不出女方把提着提包的手主动的去挽着男方的视频,他就带节奏的说女方主动的多次挽着男方的手,使用障眼法去欲盖弥彰的他就是个颠倒黑白的混账东西。

视频里面的字幕不是言之凿凿的说我在公寓内多次主动的挽着你的手吗?那么除了从最后一个电梯直到我房间门口的视频里出现过我在你凶恶嘴脸与恶言恶语的刺激下,我走出电梯后才勉为其难的用不提着黄色小袋子的右手拉着你的左臂之外,不是挽是拉,也仅此一次,而且我和你之间始终隔着一个人身的80厘米的距离,我用来提着黄色的小袋子的左手伸得远远的,就是害怕再次被你夹在腋窝之下。请问大家,他活了45年,难道他不知道公寓内有监控摄像头吗?他干嘛要让我去拉他的手?而我明明就知道公寓内有摄像头,我还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的在他走出去电梯3步后,我才在极其惧怕之下不得不战战兢兢的去拉他的手,其它部分的视频怎么就没有看见在公寓内我是如何把自己提着包的手伸到你的手臂里面的精彩镜头?难道剪辑视频的人都是一些大傻帽兼大白-痴吗?又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或虚构不出“我主动的用提着黄色小袋子的手来挽着你的手臂”的精美视频?为什么从第二个电梯的出口出来的时候,我的左手和连同提在手里的黄色小袋子一起出现在你的腋窝下面?而且我俩单独待在第二个电梯里面的视频却偏偏消失不见了?试问你的女助理刚刚听从了你的话后一转身在楼下待着,你就迫不及待的把我提着黄色小袋子的手夹在你的腋窝之下,你怎么就这么急色呢?还有你是不是怕你的女助理因嫉妒、吃醋的再受到刺激?你才会在她不在的时候,把我的手拉到你的腋下夹着?你的女助理从进去公寓门口后,就一直把双手交叉的抱在胸前,她一副非常不高兴和怒目生气的样子,难不成她与你之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吗?况且这样类似于我的左手和连同提在手里的黄色小袋子一起出现在你的腋窝下面的事情,在公寓内还出现过好几次,每次看上去都像是我的左手和连同提在手里的黄色小袋子一起被你用手臂紧紧的夹在腋窝下面拉着走,而我提着黄色小袋子的前臂只有一半在你的腋窝下面,露出的另外一半伸得笔直的,怎么观察都不像是我用提着黄色小袋子的手的手肘处弯曲着去挽着你的胳膊!倒像是你主动的把我的手拉到你的腋窝下面用手臂夹着,如果你拿得出我主动的把自己提着黄色小袋子的手伸到你的手肘处去挽你手的视频,我以后不再称呼你为忽悠大王岳不群兼陈世美了,我尊称你为吃牛鞭的卖碟神,如何?如果在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着我主动的把提着黄色小袋子的手,伸到你的手肘处挽着你的手臂的视频,我估计你早就把它放出来以飨观者,并且配以n个字的详细说明了,你还会老老实实的藏着掖着的舍不得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吗?

解铃还须系铃人,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我俩从公寓一楼大门直到我房间的监控视频掌握在谁的手里?其中曲解事实的字幕和非完整的视频又是由谁来负责剪辑的?只要你剪辑得出我主动的把自己提着黄色小袋子的手多次校对准你的手肘与肋骨处,再把装满物品的鼓鼓的黄色小袋子,不顾你痛苦与死活的、强硬撞击你身体的塞进你的腋下去挽你手的视频,我以后再也不认为你对婚姻不忠诚和对家庭不负责任了,我允许你把我在公寓内的视频用特大字幕标注着“我不但数次主动的用提着包的手来挽着你的手,我甚至还用舌头来主动强行的亲吻你的嘴和手,最后还要像一条大蟒蛇一样的用躯体将你紧紧的缠绕着舍不得自动的松开一下。”

你骗得了三岁小孩和无知脑-残,你还能骗得了火眼金睛的有识之士吗?!!视频是由你剪辑的,你当然说我主动的挽你的手,可是你却根本拿不出我主动的用提着黄色小袋子的手,伸到你的手臂处挽着你的视频,你也只能配一些误导吃瓜观众的字幕来胡说八道、颠倒黑白、贼喊捉贼,而事实真相竟然是你多次的将我用来提着黄色的小袋子的手,强行的抢过来后夹在自己的腋窝之下,也可以理解为身体健壮的你用武力来挟持身体柔弱的我,当然这样的视频你是不会放出来给大家欣赏的。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再重申一遍:在当今社会,还在脑海里记得保持一个人身距离的做出邀请手势的人往往才是最洁白纯真、最有礼貌、最懂得尊敬陌生人的没有出过社会的人,一般粗俗鄙陋的人哪里会懂得做这种礼节,即使他懂也未必会去做,作为一个思想单纯的女学生和吃人嘴软的自愿者,她只是把对方当做是父辈的超级大企业家来尊重、敬畏和崇拜,就好像是有几分普通人见到一个大人物的感觉,哪怕是自己已经退却到最后一步,我不到万不得已都不敢轻易的去得罪你,更别提报警去捉你的那么重大的事情了。当然在胆小怕事的女生内心世界里,其实她还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留给对方机会,让他可以自找台阶下,小的原因是为了避免大家同为校友的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碰面尴尬。至于大的原因,成年人都懂,就是惧怕实在太有钱的你花钱来报复自己和家人。这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息事宁人,惹不起你、至少我还躲得起的无奈做法也称之为“做人留一线、今后好相见”,从此以后我就当从来没见过你也可以,反正别当场把你惹急和惹毛了就行,毕竟自己是来这边留学读书而不是来增添仇人的。你在电梯里面黑着脸加发脾气的对我一个弱女子凶神恶煞的怒喷,那经典的15秒至今令大伙感觉到动魄惊心和记忆深刻,你那恐怖的吃人神情像是想要把我立即杀掉一样的凶狠狰狞。试问我拿着提包的手才刚刚挣脱你的腋窝和手臂,你就晴转多云的翻脸比翻书还快,你那副想要立即弄死谁的丰富表情放谁身上谁不得害怕?更何况我这个长期在父母精心呵护和富养下的花朵富二代从来就没有见识过你这么个蛮横和霸道的生意人,而且我当时还不知道你是奸商还是忠商?我自然是被你吓得不轻!我就只是因为想要缓解大家紧张的关系和尴尬的气氛,才被迫对你客客气气的做出自愿者主人邀请上宾客人的,有请您大人物在前面先走一步的“请”的手势。如果女生真的是想着去勾引对方,老早脱掉衣服的趴在对方身上又亲又摸的上下其手了,哪里还会跟对方至始至终的风度翩翩、文质彬彬的保持着80公分左右的距离?当然如果男方没有在电梯里面怒火中烧、情绪激动的喷女生一脸,有点醉意的她未必会下意识的记起做出尊重对方的邀请的手势,就是这个手势给了无良水军的主人陈世美兼岳不群扰乱视听、故弄玄虚、弄虚做假、指鹿为马、张冠李戴、贼喊捉贼、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歪曲事实、倒打一耙的肆意污蔑和诋毁,还有恶意抹黑和丑化她的大好机会!

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凡走过必留下痕迹;纸是包不住火的;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你可以在一时蒙骗所有人,也可以在长时间蒙骗一些人,但不可能在长时间蒙骗所有的人——林肯!一个谎言十个圆,说一个谎言要用十个谎言来圆,终会有圆不住的时候!究竟是哪一边的发言欲盖弥彰、漏洞百出、前后矛盾、难以自圆其说???大家自己去判断!!!

瞎子摸象
有一个大王告诉大臣:你牵一头大象显示在盲人前,这时盲人们用手去摸。大王把盲人们叫去,问他们:你们所摸到的象像什么?摸到象的牙的盲人说象的体形像萝卜的根;摸到象的耳朵的盲人说象像畚垃圾的器具(簸箕);摸到象的脚的盲人说象像舂米的石臼;摸到象的背脊的盲人说象像麻衣;摸到象的肚子的盲人说象像陶器;摸到象的尾巴的盲人说象像麻绳。 瞎子摸象:比喻对事物一知半解,不对全局作判断。

睁着眼睛说瞎话
原意是睁着眼睛却说瞎着眼睛的话,引申为肆无忌惮地说谎话。




有些人不明白我在你租来的车子上,为什么不用戳你的眼睛和猴子偷桃等狠辣招式来对付你?一来是我小姑娘家的心太软下不去狠手,同时也害怕你的血飞溅出来弄脏了我的一身;二来我平常学习的是钢琴,我的纤纤玉手是用来弹奏钢琴的,而不是用来反击和弹奏色狼的,以前的钢琴老师也从来没有教导过我防狼术或咏春拳。

这张图里面的人有没有使用武力来挟持的成分?手臂粗壮且孔武有力的他究竟用的是几分力道?他的手臂比你的粗还是比你的细?如果是你被他这样紧紧不松开的拿住手臂,你做出轻微的反抗能不能挣脱他的纠缠?如果要纤弱的21岁女生去摆脱他的束缚,恐怕弹钢琴的女生得用脚踝来狠狠的侧踢或侧弹他的裆部了吧?自己依图去判断。

难怪女生会认为“我打他也不是,捅他也不是,得罪他也不是。”大家一目了然,别人的胳膊比你的大腿还粗,小的反抗根本没用,大的反抗又会导致别人不能人道或从此不举,如此一来,别人天价的伤残费、治疗费又由谁来帮她出呢?

我在公寓门口外用来提着黄色小袋子的右手的手臂,被你用左手的手指紧紧的捉住,在一个女孩提着包的手的胳膊被一个力气比她大得多的男人死死的抓住,而我又不敢大喊大叫的报警来捉他去开罪于他的情况下,大家认为这算不算是一种武力的控制?因为就连看帖的人都不会有胆量轻易去冒犯一个百亿富豪,更别提让一个还未步出社会工作的女生去得罪他了。

我在公寓内用来提着黄色小袋子的左手也被你多次动用武力的抢过来后,用右臂夹在腋下。可想而知,我的黄色小袋子里面的贵重物品,例如身份证、银行卡、房卡、手机等等东西有没有被你拿走?请大家来做一道选择题,我是宁可让你继续性骚扰或殴打我,还是被动的让你多次夹着我的手?不然就让你把从我包里拿到的房卡和手机全部都扔掉,如何?

我有主动的吩咐过你在餐厅内让你的高管在我到来后,且走近餐桌时用手指着我将要坐下的座位的送我回家了吗?我有主动的叮嘱过你在餐厅内让你的女助理叫我的男性朋友两次陪同去买酒和接送高管的送我回家了吗?我有主动的交代过你那位身穿白裤白鞋的高管在餐厅门口外面对我用左手推和右手指向你的让你跟着我回家了吗?我有主动的嘱咐过你在餐厅门口外面把自己的外套给我披上的跟着我回家了吗?我有主动嘱托过你在公寓门口外面用右手把衣服拖在地上还来不及穿上的,用左手的手指捉住我拿着提包的右手的手臂不放的拽着我回家了吗?是不是你当时生怕我趁机跑掉?是不是在进去到公寓里面后你才有时间如释重负的把衣服穿上?我就不知道了!我有主动的叫喊过你在公寓内数次把我的提包和手夹在腋下的跟着我进去房间了吗?我有主动的命令过站在第二个电梯进口的女助理不要跟上去的让你跟着我进去房间了吗?我有主动的叮咛过你在电梯里面恶狠狠的对我发飙了15秒钟之后,我才害怕的做出邀请手势的跟着我进去房间了吗?我只是被迫无奈的让你在房间门口外面止步就可以了,你干嘛非得要毫不犹豫的紧跟着快步走进去房间里面?

除非这个大学留学女生完全没有大脑,是一个连弱-智和白-痴都不如的智障,预先设计好了仙人跳的局,但是又没有事先准备好可以拿到强有力证据的偷拍摄像头的设备而让自己陷入被动,然后还要犯浑的不在监控探头下,故意的把自己提着包的手去伸到对方的腋窝下面给他多次夹着,使得对方有机会断章取义的剪接出误导大众的“说她是主动挽手”的视频,最后她还要在没有请任何一个律师的情况下,被动的用电话和短信数次的向对方的律师索要钱财,反过来自投罗网的给对方留下倒打一耙的证据,好让对方可以反咬自己一口!稍微有点脑子的人仔细的想想究竟哪一方满嘴都是谎言,漏洞百出、前后矛盾、难以自圆其说吧!被剪辑过的视频里面,哪一方是不完美的受害者,哪一方是完美的加害者?视频掌握在财大气粗的哪一方的手里面?到底是哪一方煞费苦心的自认为“完美无缺、滴水不漏、无懈可击”的剪辑出来的视频?被剪辑过的拼接视频和被歪曲事实的字幕对哪一方最有利?

三人从公寓门口外面进来公寓里面,当时并不在现场的打字幕神婆占卜的字幕显示是“女方刷卡请男方及其助理进入”,我怀疑是有误导的嫌疑,也有可能是男方或女助理拿卡刷开的门。

首先男方是第一个到达公寓大楼的门口外面,监控视频并没有特写镜头给出究竟是谁拿卡刷的门,打字幕的那家伙的眼睛是千里眼能够远距离瞧得见?他的耳朵是顺风耳能够远距离听得到?

究竟公寓的门是被谁刷卡打开的?是拉开公寓第一道门的女助理还是女生?假如是女助理用卡刷开的门,那么之后她会将卡交给谁?打开女主公寓楼门的卡又会是谁给她的?男方还是女方?假如是男方用卡打开的门,卡是不是在他租来的车子上与女方挨坐一起的时候取得的?在车上男方有没有拿走女方的房卡或手机等物品?假如房卡在助理手中,在她进去公寓的第一道门后,她会把房卡交给谁?

究竟女方房间的门是男方还是女方刷卡打开的?假如不是女方用房卡打开的门,这也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我不得不被你从车内到公寓门口外,再到公寓内一直被你使用硬暴力和软暴力的挟持着回到房间。所谓的软暴力就是在最后一个电梯时,你板起脸来恶言泼语的要我过去牵你的手。因为有房卡在手才是王道嘛!谁才有话事权!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我用自己的卡刷一下门禁的被迫的带着你回家,也只是想逃避你对我的死缠烂打和纠缠不休,请问如果我不刷门,那我如何找得到借口回家来避开你?我一心只想着不开罪你这个有钱有势的商界大佬而赶紧逃回自己的房间里面,然后关上门来躲避你的骚扰,但是我实在没有办法摆脱你。我本来是想将你拒之门外,可是死皮赖脸的你在公寓门前时,一直紧紧的用左手的手指捉住我拿着提包的右手的手臂不放,还死不要脸的不肯离开,试问我一个弱女子又能怎么办呢?人生头一次遭遇到这种事的千金大小姐总不能胆大包天的在你的女助理面前,报警捉你的去得罪一个百亿身家的企业大佬吧?更何况大家远在国外的同一个学校,正所谓低头不见抬头见,我与你成不了朋友也不想与你成为敌人,对吧?还有我更不能勉强自己进去你的恐怖窝----南明尼阿波利斯的一处豪华宅邸的里面,毁掉自身清白的与你做出不伦之事吧?我要是想不要脸的勾引你的跟你成其好事,早就牺牲自己的深入狼窝了,又或者在车上直接与你苟且的解决了,又何必多此一举的要求车子开回到自己公寓的来耽误大家的时间和浪费大家的精力?我白白的错过与你欢乐的多次机会,大家觉得你是傻子还是我是傻子?还是根本就是你在说谎?

脸盲的君子剑岳不群一直紧紧的用左手的手指把你提着黄色小袋子的右手的手臂捉住不放,他还多次使用暴力的把你用来提着黄色小袋子的左手抢过来后用右臂夹在腋下,最后他再面露凶相、态度凶狠、恶声恶气的命令你过去牵着你的手,猜测不然他就威胁要对有些醉意且脚步踉跄的你不客气,你认为他这算是步步尾随的紧咬着猎物不放的图谋不轨吗?如果不算,那么才离开他身边几小时的曾经在一起山盟海誓的老婆宁中则难道算是小n吗?

如果我之前在公寓内曾经有使用过高难度的动作------突兀的运用提着黄色小袋子的左手来硬塞进你狭窄的右边腋窝之下去挽着你的手,你又何须再多此一举的赤口毒舌的来对我喷上15秒?你何必多费唇舌的对我怒目圆睁?你只需要守株待兔的等待着我再次把提着黄色小袋子的手来戳进你那狭小的胳膊缝隙不就可以了吗?这叫人算不如天算,你本来是想特别重点的来介绍和突出我对你应用了“邀请”的手势,是为了有请你去我的房间里面上床睡觉,可惜你那张凶狠狂暴的喷人面目彻底的出卖了你。

我当时诚惶诚恐的让您先步出电梯时走在前面,而我则惶恐不安的跟在您的后面,我被动的首次拉您的手时,还循规蹈矩的与您始终保持着一个肩膀的距离。可能我当时是想,反正你也要再次粗暴的把我提着包的手夹进你的腋窝之下,还不如就顺从你的话的拉你一次,免得你在极怒之后动手殴打我,又或者当场对我硬来的脱我衣服的性骚扰我,好在我把提着包的左手伸得有多远就多远,间接曲线救包的保护了自己的黄色小袋子。




男方2018年12月22日的声明里面第一个自相矛盾的地方在于你的那句“在Origami餐厅聚餐前声称不认识女方,根本就没有邀请女方和他的男性朋友参加晚宴,也没有邀请她坐在自己的身边”,你在警察询问录音口供里回答的是“我到达餐厅时,我的一些同学已经到了,我让同学把那个女生介绍给我”,既然你让同学把那个女生介绍给你,为何你的声明里又说也没有邀请她坐在自己的身边?奇怪了,你又让别人把那个女生介绍给你,你又说自己没有邀请她坐在自己的身边?但是根据餐厅内的监控视频的显示女方确实就坐在你的身边长达3个小时左右,而且你还等着她过来坐下后才拿起餐牌第一次点菜,期间你还曾歪着头的去与女方交谈,监控视频也显示出是在你的两个聚餐人员的用嘴说话和用手指挥之后,女方才一步步的走过来你的身边坐下的,更何况包括你在内的所有人当时都没有反对的提出异议,你的助理还曾两次和女方这个未获邀请的人员交谈;还有餐厅外的监控视频也显示出在你的聚餐人员用左手推和右手指,女方才把头转向左边的被动去接受你给披上的外套,请问这又作何解释?你说的话到底那一次才是实话?如果你的口供中说的是真话,那么请问把那个女生介绍给你的人是不是女生说的姚某某?为什么你的妻子下午才刚离开你的身边,晚上吃饭时,你才第一次见到该女生与她的男伴,你此前不认识她,你一见到你的同学就未卜先知的知道他知道女生的来龙去脉和姓甚名谁?你在男女双方开口交谈之前,你还没有弄清楚有男伴在场的她是否单身,你就让同学把那个女生介绍给你这个已经结了婚的有妇之夫?我怎么感觉女方起诉书上的说法反而更趋向于事实,该书的其中一部分内容“在之前的活动中,女方就被相中了。男方前几天让崔某某约她一起去打高尔夫球,因为不是集体活动,她感觉有风险,就没有去。这意味着,崔约不出来。就是讲的明明白白的约她的话,约不出来……”欲知全文详细请去看女方的起诉书。

若是你不说出来是谁约来的女方,别人还真以为女方是翻着筋斗云腾云驾雾的从天而降的呢!之前网上有缺德的水军散播什么诸如此类的“有一帮老广雇用女大学生,每位女生背后至少有20人的团队,协助刮毛、美容、隆乳,並且送到海外留学,拍下日常生活、学习的照片,塑造出清纯女大生的感觉,他们接着再利用西方国家法律普遍保障女生的漏洞,在美国、澳洲去钓大陆的大鱼们,一但遇到了名人,团队就会指示女生利用机会,创造出做爱环境,藉此控告他们性侵,由于初期团队包装上就至少花费50万美元,所以遇上名人至少1000万美元起跳。”的时候,还有有无良的水军散播过各种“美国因为贸易战或者华尔街的股东因为想侵吞你的企业,而因此想对企业家进行着失败的阴谋陷害”的时候,为什么了解“是谁把女方介绍给你”的内情的你不主动的站出来去为女方澄清一下?


询问录音+文字实录嫌性侵案分析④
https://finance.sina.com.cn/chanjing/gsnews/2019-08-05/doc-ihytcerm8592165.shtml?cref=cj

http://tieba.baidu.com/p/5866921640
https://tieba.baidu.com/p/5871525967?red_tag=1732840335

被告几天后的口供存在着有谋士出谋献策的乔好的可能性,都怪垃圾条子,事发当天询问嫌疑人的时候,很多问题问得不够详尽!按照正常的办案流程,应该先问原告的供述,再来问被告的供述,以找出被告口供中的破绽之处!该条子偏偏先来询问被告的供述,在关键点还不继续追问下去!而且包括翻译的时间在内,条子只花了了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来询问被告,他只问了十几个问题,有关原告提到的若干说法,他都没有提问。显然,条子在讯问被告时,对案情太不了解 !!!

陪同下的供述
https://tieba.baidu.com/p/6140129755



在美国犯罪,有罪 / 无罪是陪审团决定的,而不是由检察院决定,二者程序上有本质区别。检察院只有行使起诉或不起诉的权力,美国检方对原告一案的调查结果为不予起诉,并不等于宣布原告无罪。如果被告被检察官确定证据不足就不起诉且等于法律上的无罪,那么还能有原告起诉被告的民事官司吗?如果被告无罪,原告还可以去法院民事起诉被告,难道是法院知法犯法或者是没有某人的水军懂法吗?

警方149页的报告里写的明明白白是涉嫌性侵(rape),警察149页的报告中充满着不忍卒读的细节,把性侵案中原告所述的被设局、被强暴、被威胁恐吓的情节写得清清楚楚。立心不良的无道之人将被告的口供“激吻、裸睡、鸳鸯浴、发生关系…”写进文章标题,但是完整的案卷不仅包含了被告的自述,同时也包含了原告的自述和被告助理、司机等其他证人的陈述。警方的案卷只是各方当事人的陈述,一些媒体把被告的个人辩解当作是“警察在他被关押的16个小时里面就可以完全验证好他说的是事实”,制造出原告是诬告他人的错觉,媒体的底线究竟在哪里?

难道检方不是也要花3个多月的时间来对此案进行调查取证吗?检察官还说“证据不足以起诉被告”,意思是他们手里现有掌握的证据不足,既证明不了其有罪,也证明不了其无罪。检察官说“因为我们不想让这位年轻女性再次受到伤害,所以我们不会做出详细说明”!他说的“这位年轻女性再次受到伤害”是什么意思?他表达出的意思无疑是说该名年轻女性在之前已经受到过一次伤害了!年轻女性才是受害者!如果经过了检方和警方的调查取证后得出的结论是原告诬陷了被告,检察官仍旧说原告是“再次受到伤害”,无疑就是检察官和警察同时说谎的诬陷了被告。检察官显然不相信被告的自辩,所以不说再次受到伤害的是被告。如果检察官相信被告的自辩,他应该发言说“因为我们不想让这位中年男性再次受到伤害,所以我们不会做出详细说明”!又或者他应该直接说明是原告诬告了被告,“这位年轻女性诬告了那位中年男性,所以我们会做出详细说明”!警察显然也不相信被告的自辩,还把他列为涉嫌一级性侵的等待起诉的嫌疑人,更把他的案子移交检方去审查案件全部的证据,并由他们最终决定是否起诉。被告是不是应该在去年的12月22日,检察官说原告才是再次受到伤害的人,而不说他是再次受到伤害的人的时候,他就应该积极的马上去找检察官和警察一起算账才对!他自己大半年都消极的不去找检察官和警察讨要一个公道,是不是他默认了检察官说的“这位年轻女性才是再次受到伤害的人”?

要怪就怪自己,检察官说了“因为我们不想让这位年轻女性再次受到伤害”,原告才是受到过伤害的人,而在此前伤害过她的人不是被告,难道是空气吗?被告自己连续7个月都一直不去找检察官和警察讨要个说法,硬要别人误会他就是曾经伤害过这位年轻女性的人,他对检察官说的令他自己感到含冤受屈的话都不着急去澄清,那还能怪谁错怪他?难道让大家不再相信检察官的发言,只去盲目的相信他个人的口供吗?难道他就不能去竞选检察官吗?待他竞选成功以后,大家今后不就可以以他的话为标准了吗?如果他觉得别人误解了他,他早就应该站出来拨乱反正的公开指责检察官的说法是绝对错误的,他才是再次受到伤害的中年男人,而不是这位年轻女性!检x官或许涉嫌说谎!

用被告的口供来证明其无罪,一些媒体不感到羞愧和汗颜吗?难道给钱就吠吗?按照这种强盗逻辑,是不是也可以用原告的自述来单方面证明被告有罪呢?如果警察当时无凭无据的就把原告定性为一级性侵的等待起诉的疑犯,被告应该去反诉警察诬陷他才对。被告的自述并不一定是所谓的“事实”,一些媒体报道时应当要平衡各方的观点和漏洞,才能够最大程度的有助于还原事件的真相。

司机在接受警官MattWente做询问笔录时证实,他当天买了很多酒送到被告就餐餐厅。回忆刘女士(Liu Jingyao)上车情节,司机表示,被告抓住她的手臂,试图要制服(overpower)她并将其带上车。之后随行其他人给了司机地址,司机说在开车途中通过后视镜中发现该男士对刘女士上下其手(I look in my mirror and this guy was all over this girl.)同行女士发现司机在看他们,就调整后视镜。----如果司机没有说假话,按照天朝的法律,则被告涉嫌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妇女,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最低或判有期徒刑5年。另外提醒大家,即使原告曾经在车上说过中文话“别那样做,你有妻子和孩子”, 外国司机也听不懂。

关于裸睡,被告的证词中称,他醒来后,女孩已经醒了,“她没穿衣服,在玩手机”,不久警察来敲门。原告认为,这些证词中的疑点,但是被忽略了,原告对《财经》记者强调,事发时她穿着衣服,而且是长裙,警方的执法记录仪也显示警察开门时她穿好了衣服。在车上,原告称,她一直在拒绝,并没有主动,“秘书坐在车的最前排,并且折叠后视镜,秘书怎么可能会看到是我主动亲吻?”

前述149页档案包括原告女生的男性友人拨打911报案电话的录音文字档、被告接受警方问话录音、被告进入女方公寓及在明尼苏达大学商学院内遭逮捕照片、原告女生与男友等人的短信对话、事发当晚司机以及被告律师的证词、案发当日餐馆与公寓的高清版监控录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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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4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7-28 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顶起。

 楼主| 发表于 2020-7-28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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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8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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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8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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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8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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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9 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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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9 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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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9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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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9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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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9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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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9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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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9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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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9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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